辩论,爱与被爱

发布时间:2019-08-30 01:24:49

四辩稿

首先,我们来看对方给我们阐述了怎样的观点。

第一,对方辩友认为爱是主动的,被爱是被动的,因此爱比被爱幸福。但是主动得到的并不一定比被动得到的更多,其次主动付出就一定比被动接受更幸福吗?

第二,对方辩友认为被爱的幸福是不能够决定和把握的,而爱是自由的,所以是可以把握的,因此爱比被爱幸福。可是,我们知道,当你去爱一个人,你是无法决定你去爱的这个人是接受还是拒绝,当你被拒绝的时候你岂不是更加的不幸,那你怎么能说爱是可以决定和把握的呢?反倒是被爱,即使你无法决定对方爱你的深浅,但至少你拥有选择的权利。即使你是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着,至少你从他对你的欣赏与关心中得到一种满足。所以,假使爱与被爱都不能够决定和把握时,那对方辩友是如何论证爱比被爱更幸福的呢?

第三,对方辩友认为幸福是一个人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对方辩友给我们举了许多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爱的例子,认为去爱者由于得到自我价值上的满足而产生的幸福比之被爱者仅仅得到由于环境改善而产生的幸福是更高层次的幸福,因此爱比被爱更幸福。首先,对方辩友您犯了一个比较性的错误,我们今天比较爱与被爱哪个更幸福,并不是说爱与被爱的双方比较谁更幸福,而是一个主体他在体验爱和被爱时哪种感觉更幸福。因为我们知道,幸福带有太多主观感受,所以幸福的比较必须放在同一个主体上。而对方辩友所说爱者比之被爱者所获得的更高层次的幸福其实是把爱与被爱放在两个人身上比较,这样具有可比性吗?其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爱是期待回报的,我们在爱的同时期待被爱,所以我们努力去爱是为了被爱,因为被爱比爱更幸福;当然也诚如对方辩有所说存在着一些不期待回报的爱,首先这些去爱的人真诚地希望他们爱的人能过的比他们好,因为爱的出发点是希望被爱的人得到他的关怀,其次当不求回报去爱的人有一天被爱时,自己不仅实现自我价值上的满足又得到了他人的认可和赞赏,这时爱加上被爱岂不是更加幸福?(这里我好像说的有点混乱)

接下来,我不得不再次重申我方观点。

首先要强调的是比较爱与被爱,要归于一个个体上,其次我们不能拿一个人两情相悦中的爱与他忍受他人一厢情愿的爱比较哪个更幸福。

现在就让我们通过分析爱与被爱的分类来比较哪个更幸福。

爱分为不求回报的爱和期待回报的爱,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们往往是期待回报的。无论是哪种爱,被爱的人没有心理上的压力,不会承担风险,他们被欣赏,关心,得到满足。对于期待回报的爱,却许承担风险,当你爱上了一个爱你的人,恭喜你,你会因为这爱的回应而更加幸福;而当你爱上了一个不爱你的人,这份期待回报的爱永远也不会有结果,这岂不是更大的不幸?对于不求回报的爱(前面已经论述)

被爱分为被你爱的人爱和你不爱的人爱。被你爱的人爱,毋庸置疑,你是最幸福的。而被你不爱的人爱着,爱你的那个人因为你不爱他而痛苦,如何能从中找到幸福,可你依然能从对方的欣赏和关心中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爱比爱更幸福。

辩论,爱与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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