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外借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发布时间:2020-07-08 2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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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借款一股东会决议范本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 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临时股
东会议,会议由 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
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 ,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 同意本公司向贷款人 有限公司申请期限 个月、金额 元人民币贷款,
(大写: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
2、 本公司共有股东 名,参加此次会议并进行表决的有 名持有公司的 %
有表决权的股权,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3、 该项决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规章政策及公司章程中对外借款的相关规定 ,具有完全法
律效力。
股东(签章):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