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0-08-16
上海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按照相关政策,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者两部分组成。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月标准将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其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具体的公式为: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 +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为了让读者朋友们更好地理解此次计发办法调整后的计算方式,特别是比较细致地理解“指数化工资”及3年过渡期的政策,我们按照不同缴费比例的人员,举了三个例子,供大家参照计算,详见表1. 表1:引入工资指数化后,基础养老金计发五步算法
假设参保人假设参保人员缴费总年员缴费总年限为30年限为30年假设参保人员缴费总年限为30年(截至2010(截至2010(截至2010年末为25年,2015年底年末为25年末为25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并假设退休参保人员具年,2015年年,2015年时上年度(即2014年全市职工月体情况
底办理养老底办理养老平均工资为6000元,该参保人员历金申领手金申领手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续,并假设续,并假设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退休时上年退休时上年度(即2014度(即2014
年全市职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资为6000元,该参保元,该参保人员历年缴人员历年缴费工资基数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工资的300%
150%
(12010年(12010年底以前缴费底以前缴费(12010年底以前缴费年限(含视第一步:计年限(含视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均算月缴费工同缴费年同缴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