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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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职称评审和第五批享受教师职称“地方粮票”待遇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高教中专中小教(幼儿园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人[2018]71号)和区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石大人社发〔2018〕50号)精神,现就做好大武口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和第五批享受教师职称“地方粮票”待遇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条件
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282号)
二、规范材料上报工作
(一)制定职称评审计划。各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教体局的要求,抓紧指定具体的职称评审安排计划,按照职称评审权限,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准备工作,确保评审会如期进行。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1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2份(逐级签字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4.《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2份及结业证原件或学时确认单;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打印表》1份(粘贴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温馨提示:微量胶水粘贴即可);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花名册》1份(系统自动生成导出打印);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次学历申报人员历次学历均须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任书原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签注“与原件一致”);
8.与申报系列、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签注“与原件一致”);
9.学术论文所刊登期刊原件(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并在目录上作标记,提交中国知网、万方网文章检索验证页、论文相似度检测报告及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结果一览表<附件4>)及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签注“与原件一致”)。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须将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至网上职称申报平台;
10.个人年度考核表(高级教师提供2013-2017年考核表,一级教师提供2014-2017年考核表);
11.《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见附件1)、《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见附件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填报);
12.职称申报人员公示及公示结果各1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含中小教系列评审条件和个人评审一览表)。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公示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须按照备注要求填写,其中1至5项由系统自动生成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花名册、论文查重一览表电子版。职称评审结束后,证书信息直接从系统导出,请保证网上信息填报准确,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信息完全一致。申报职称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表格下载地址: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通知公告”一栏。
(二)规范网上职称申报工作。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二次公示、下发文件和打印证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务必于8月25日前,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宁夏人事考试网(),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纸质材料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级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提交,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要求所有职称申报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凡未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审核不通过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此外,请牢记设置的密码,请勿随意更换填报系统内留存的联系电话,以免影响职称申报及以后的职称查询。
(三)规范职称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须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学校审查同意,逐级上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
审核工作。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年限、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任职期间考核及业绩成果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对所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政策把握和资格审查负责,尤其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要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应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送审单位直至申报者本人,并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三、全力做好职称评审政策的落实工作
(一)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6号)要求,在本单位核定的岗位机构比例内,对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的中专生,并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二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