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从租)困难减免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4-27 23:49:06

房产税(从租)困难减免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1、电子税务局申请困难减免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进入申请模块

路径: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税收减免申请

3.减免事项信息中:征收项目选择“房产税”,受理税务事项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然后点击右上角按钮“下一步”。

4.税收减免核准中:征收项目选择“房产税”,有效期起、止选择“2020-02-01”、“2020-03-31”,征收品目选择“从租计征”,减免征类型选择“免征”,然后点击右上角按钮“附送资料”。

5.附送资料上传,序号1、2的资料必报。点击右上角按钮“下一步”。

6.完成申请,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2、电子税务局税源维护

1.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页面,可查看文书办理情况。

2.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困难减免申请之后,进入税源维护模块

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填写申报表】。

3.点击【房产税源信息采集】-【去采集】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双击所要申报的房屋条目,进入房屋信息维护页面。

4.对于不存在2020年2月、3月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的企业,按以下步骤操作:

4.1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界面,点击新增应税信息(从租),进入应税信息维护界面。

4.2录入2020年2-3月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录入申报租金收入(2020年2-3月租金)及所属期,在【减免税信息】模块点击【增加行】,【减免性质代码】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录入【申报租金收入】(即20202-3月租金收入),【享受减免税租金收入(元)】(即20202-3月租金收入)及【减免起止月份】(2020-02-012020-03-31),系统自动计算【月减免税金额(元)】,确认金额无误,点击【保存】。

4.3【2020-02-01至2020-03-31】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采集完成。

房产税(从租)困难减免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