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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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
按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X市监发〔2019〕X号)和XX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资市监发〔2019〕103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XX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方面
(一)重点问题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重点关注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功能的食品。
3.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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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
4.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
5.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标注虚假信息、未按要求公示证照信息。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线索。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全面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高速服务区,对上述地区的出租房屋、商业聚集区进行房屋用途排查,掌握一批案件线索,集中交办、限期调查,强化源头整治。二是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环节,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抓住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开展检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及重点企业,紧盯生产经营白酒、肉类、冻品、农产品等大型专业市场,保健食品生产加工和可能用于非法添加的生物制品企业等食品安全高危场所、企业等。四是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建立问题台帐,对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五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掌握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及早进行案件查办。
2.依法严厉打击。对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坚持“查源头、破网络、擒主犯”的办案要求,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追根溯源、循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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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不放过违法犯罪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和任何一名责任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打击。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落实“四个最严”。
3.加强案件指导。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突出“打大、攻坚、惩恶”,组织对在侦案件进行细致梳理,集中优势兵力警力,全面开展深挖扩线工作,通过侦破一批典型性、规模性的大要案件。带动整个面上打击工作深入开展,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执法办案中的难题;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大要案件、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大要案件的查办实施督查督办。
4.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执行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违法案件处罚结果,对应当列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布相关信息,积极发挥“黑名单”制度惩戒震慑作用。
5.加强联合打击。加强“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情况通报、联动执法、联合督查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涉嫌食品生产经营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够成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可以行政拘留的,要坚决予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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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确保“处罚到人、处罚到位”。
6.积极扩大影响。根据案件查办实际进度情况,适时邀请媒体参与召开问题食品公开销毁现场会,打出声势,形成震慑。
(三)实施步骤
1.案件查办(11月10日前)。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统计相关案源与案件办理工作安排,初步划分案件性质、严重程度、类别级别,分门别类进行督查督办。实行案件查办月报制度,各单位每月报送案件查办情况。视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召开销毁现场会。
2.检查总结(11月12日前)。县食安办对各单位案件查办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问题,统计汇总全部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分析报告,上报市级联合行动工作组。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方面
(一)重点问题
1.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摆,未设置专区专柜;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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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
5.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直销、非法会销和非法传销。
6.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二)工作措施
1.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加强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严禁无证、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二是落实保健食品专柜专区,严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摆;三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企业主体责任。
2.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以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二是抓好《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宣贯,指导企业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警示用语区,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三是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四是开展进口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联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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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严厉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广告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未经审查或篡改保健食品审查批准文件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健康养生类节目栏目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广电部门负责:按照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例会中的工作部署,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相关工作。
4.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严格落实省“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各项任务,对“保健”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检视“百日行动”中的立案结案率,投诉举报处理情况,以及“保健”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情况。在延续“XX”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良好治理态势基础上,重点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二是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摸排,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证据确凿的从严从快处理。三是建立健全“保健”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作为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深入查找整治“保健”市场存在的盲区和隐患,找准“病灶”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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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坚持规范与打击并重,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跨区域重大案件的联合查办。
5.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会销。商务部门负责:一是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受理直销许可申请,暂停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事项。二是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直销企业保健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查处一批涉及保健食品的违规直销、非法会销和传销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加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压实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直销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扩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会销宣传力度和范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一是紧盯功能声称。加大对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检验与所宣称功能相关、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二是及时核查处置。对前阶段专项整治和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跟踪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三是强化案件查办。注重打团伙、摧网络,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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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
1.集中整治(10月15日前)。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各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视情况分别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召回相关产品等措施,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流入市场、继续销售。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监管,对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重大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2.督导检查(11月12日前)。重点检查此次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案件的追根溯源及查处情况等,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
3.情况报告(11月12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