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宣传广播稿
发布时间:2019-04-07 05: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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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广播稿
甲:尊敬的各位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中午好! 甲:校园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主持人——王文君。 乙:我是主持人——杨明佳。 甲: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今天是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啊? 甲: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介绍一些有关国家宪法的知识。 (乙)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常委会组成人员16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反间谍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进一步减少适用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9项死刑罪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甲)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作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李适时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每10年举行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这已经成为惯例。 (甲)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现行宪法四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 时间:1988年,我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 内容: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同时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乙) 第二次修正 时间: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内容: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改革开放”正式写进宪法。 (甲)第三次修正 时间: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再次通过宪法修正案。 内容: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序言,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成为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旗帜。 (乙)第四次修正 时间:20XX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内容: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私产入宪”和“人权入宪”成为两大亮点。 (甲)也许大家心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下面我们就以下两个问题为大家一一解答。 1、为何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昭示依宪治国决心,提升民众宪法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 谈及设立宪法日的意义,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表示,首先,这明确昭示了执政党依宪治国的坚定决心。第二,可以在全社会营造遵守宪法、尊敬宪法、保护和维护宪法的氛围。第三,设立宪法纪念日,可以提升民众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打造官员的宪法思维。 除了计划设立的国家宪法日,今年全国人大新设立了3个纪念日,分别是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12月13日的南京大屠杀公祭日、9月30日的烈士纪念日和9月3日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苏智良认为,以法律的形式设立上述纪念日,体现了党和政府重新建构现代国家、培养公民国家意识的过程。 (乙)2.宪法日为何选在12月4日 12月4日为现行宪法实施日及法制宣传日 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中再次强调宪法的地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十八届四中全会5000多字的公报中,“宪法”一词出现了10次,并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公报称,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首次出现“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表述。 20XX年的12月4日被定为首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甲)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