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画品》汇编

发布时间:2023-02-18 18:55:00


谢赫《画品》
南朝梁谢赫著《画品》是保存至今的最早一部绘画理论著述。陈隋之际的姚最著《续画品》接续谢书,不分品第优劣而评鉴80余人,以助全面了解六朝画家。唐代彦琮《后画录》、李嗣真《续画品》、窦蒙《画拾遗录》(均只存佚文辑录),承继前人撰著体例,进而评鉴唐代画家优劣。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合数家文论定,分神、妙、能、逸四品,载画家124人,记其小传、轶事,述其风格特长,既为画史增补了真切、生动史料,又拓宽了画品囿于识鉴的程式。五代及宋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圣朝名画评》,更以画家专擅分门别类,条缕清晰,形成评传风格。宋代董□《广川画跋》,所论则偏重考证,谨严精细,是为考辨古代绘画的重要典籍。
一、谢赫“六法”
南朝梁谢赫著《画品》是保存至今的最早一部绘画理论著述,除对27位画家分品以鉴评外,其序中提出的“六法”作为品评绘画的标准,对后世影响极大。所谓“六法”,即“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转移模写。”
“气韵生动”是指人物画的表现目的,即表现出所画对象的精神状态与性格特征;“骨法用笔”和书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表明中国画的基本特征离不开笔法的变化。“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则是关于造型中形、色、构图问题的理论。最后一个法则“传移模写”是学习绘画艺术的方法,因为临摹的过程是“积学致远”的必经之路。(长江出版传媒湖北美术出版社《高等美术院校综合理论系列教材中国美术史》
谢赫对绘画作品的品评不仅有理论依据——六法,而且结合实际画家进行分析,把画家分成六品,即六个等级,分别论述陆探微、曹不兴、卫协等二十七位画家的作品:陆探


微“穷理尽性,事绝言象,包前孕后,古今独立。卫协“古画之略,至协始精。六法之中,迨为兼善。虽不该备形妙,颇得壮气。凌跨群雄,旷代绝笔。”顾恺之“格体精微,笔无妄下,;但迹不迨意,声过其实。
二、谢赫“六法”与顾恺之《论画》荆浩“六要”、张彦远所论“六法”之比较
顾恺之的《论画》可以说是一篇鉴赏古人名迹的专题论文,虽未提出“六法”的概念,但是在品评话语中皆体现出相同的意思。顾恺之最重要的两个理论就是“以形写神”“迁想妙得”认为要通过人的形体写人的精神面貌,写人物形象的特征。写神就不应该拘泥于形,通过大胆的想象和联想,将神寄予形,从而传其神韵,由此联系到“迁想妙得”,如他为了表现裴叔则的“俊朗有识具”而画其“颊上益三毛”典型的“迁想妙得”之用。“妙得”其神,就必须要“迁想”,大胆的进行艺术想象,不能拘泥于形似。顾恺之这一思想的提出表明了我们的绘画艺术,特别是人物画,自汉以来已发展到了一个神主形次的新阶段,以及人们的审美情趣的新变化。
谢赫的“六法”其价值的中心在于“气韵生动”,这是继顾恺之之后又一重要概念,它有着顾恺之“传神写照”的主要内涵,又有着不同的具体含义。
五代的山水画家荆浩在《笔法记》中提出“六要”,把谢赫的“六法”中的“骨法”从“用笔”一段发展为“笔”和“墨”两个概念,这是水墨山水画出现后中国画艺术新的重要成就。荆浩把“笔”“墨”作为一对概念范畴提出来,是因为他从山水画的发展中看到了前人的成就和局限,因此而总结了前代的艺术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同时他把“思”“景”作为一对新的山水画范畴强调出来,制约了日后这一主流画科的发展特点。他认为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画家都离不开前人提供的程式,都是在这些程式的基础上,进行思考、观察和比较的,再由此修正并创造新的程式,达到再现自然的目的。所以“思”把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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