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报(1)

发布时间:2012-04-05 08:45:23

抚松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报

2012年第1 期(总第1期)

抚松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216

20122月上旬全县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宋体2号字)

(仿宋3号字)根据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抚松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发〔201122号),结合《吉林省2012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扩面“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始终强调“全县上下一盘棋”思想,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切实做到认识统一、工作协调、行动一致。由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以“通俗的材料引导人,明白的语言激励人,耐心的解释满意人”为宗旨,同时,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经办业务技能,提高了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为确保两项试点工作的完成奠定基础。前一段时间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为了以后能够更加有效切实的开展此项工作,现将20122月上旬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抚松县各乡镇新农保和城居保2月上旬参保人数统计表(黑体3号)

抚松县各乡镇新农保和城居保2月上旬参保人数统计表

乡镇名称

新农保

城居保

16-59周岁

60周岁以上

16-59周岁

60周岁以上

抚松镇

27

101

9

41

松江河镇

0

253

0

567

泉阳镇

200

681

14

514

露水河镇

14

666

14

14

东岗镇

0

609

0

20

仙人桥镇

420

1012

25

172

万良镇

245

1024

15

265

兴参镇

816

1060

24

102

北岗镇

346

1319

16

58

新屯子镇

308

415

0

26

漫江镇

0

268

0

33

抽水乡

25

589

3

48

沿江乡

151

321

10

20

兴隆乡

0

1266

0

46

合计

2552

8918

130

1926

、存在的问题

1、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乡镇不够重视,“摸底”工作不到位。

2、宣传力度不够、落实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不到位,绝大部分城乡居民还没有真正理解这项惠民政策。

3、经办管理程序不严格,部分养老金发放不足额。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经办管理。县人社行政部门、社保局经办机构、乡镇保障所、村协办员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抚松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发〔20112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经办管理流程。

2摸清底数。通过普遍调查和基础信息采集,摸清辖区内城乡居民年龄结构、已参保状况、重点掌握外出务工农民参保意愿等各类情况。

3确保发放。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为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

4组织督导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试点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抄报:李红光县长、钟代河副县长、赵龙涛副县长。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编办、发改局、社保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和畜牧业局、计生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人社局局长、副局长。

抚松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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