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初中综合素质评定过程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1-10-01 12:32:35
发布时间:2011-10-01 12:32:35
综合素质评定程序与办法
(一)学生自评
1.学生收集可作评价依据的参考材料,并在班主任指导下整理成长记录袋。
2.学生依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照成长记录袋和现实表现,写出自我描述评语。
3.学生在全班或互评小组内陈述自我评价。
(二)学生互评
1.成立班级学生互评小组。一个班级可以通过随机抽样分成二个小组。
2.小组互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评价内容与标准,对照学生自评、成长记录袋和现实表现,小组成员对组内其他同学就五个维度下的“关键表现”互相进行等级评价。
3.互评结果统计。一式二份(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交学校评价小组)。
4.学生互评在学校监察小组监察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互评结果。
(三)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1.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其他成员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表现关键词,补充实证性材料和数据。
2.小组集体评议。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评价内容与标准,依据学生互评的结果和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及现实表现,小组成员通过集体讨论对学生逐一进行评议,对五个维度分别作出等级评价。每个维度内的评价结果一定要体现差异性,五个维度全A以30%左右为宜,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D等(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3.根据小组集体评议结果,以班主任为主给每个学生撰写简要的综合性评语。
4.填写《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附后)。
5.填写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表,全体小组成员签名。
6.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有重大分歧的问题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小组的评价结果和学生互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要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评。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结果。
(四)公示
1.在规定时间内,将全体学生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分别在各自班级内公示;五个维度都是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内公示。
2.公示期间,学校和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应向社会公布指定的专门部门、专人和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质询、投诉和意见。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认真地对有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调查、处理,并审核评价结果。
(五)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然后填写《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
2.监察小组核对无误后,校长在本校《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进入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结果(汇总名册)一式二份,一份进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一份交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
(六)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
经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后,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本区《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统一的电子表格)上签名,加盖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公章,一式二份,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凡在初中毕业年级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可直接评定为A等级。
2.初中阶段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和市级科技小人才、在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并经全市评选认定获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应“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市艺术小人才一等奖获得者、经市教育局测试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对应“审美与表现”);经市教育局测试认定的体育特长生(对应“运动与健康”),对其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同时在相应维度的相关项目考虑获奖因素。
3.对借读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原则上在其就读学校进行,就读学校要对借读生认真评价。
4.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方案进行评价。
五.结果呈现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等级”的方式呈现。
2.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
3.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
4.不允许将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六.结果使用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作为毕业依据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果“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被评为D等(不合格),则不能毕业。
(二)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是高中阶段学校差额投档录取新生时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是初中毕业生作为保送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录取的资格条件;是初中毕业生作为特长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
七.工作要求
(一)有关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为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预防和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1.诚信制度
(1)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与初中、高中学校校长,初中学校校长要与本校参加学生成长档案袋审核、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高中学校校长要与本校确认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人员分别签订诚信协议书、建立诚信档案。
(2)建立初中学校诚信评估制度。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诚信评估,建立初中学校诚信记录。评估主要核查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尤其要对全A等级学生比例过高的学校或班级进行复查。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学校学习一学期后,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组织高中学校教师及相关人员跟踪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高中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时的重要参考。
2.公示制度
(1)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通过一定形式(如网络、报纸、电视、公告栏等),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负责受理相关质询、投诉和作出解释。
(2)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3)高中阶段学校要向社会公示本校录取新生对综合素质的要求和最终录取结果。
3.监控制度
(1)市教育局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专项视导。
(2)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和学校监察小组要全程监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和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设立专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和意见反映渠道;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认真对待和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原则上一周内必须解决。
4.责任追究制度
经查实不讲诚信的班级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和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员培训,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要对学校校长及其他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校要对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有关时间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4月20日之前,完成学生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工作;4月21-25日,公示评定结果;4月30日之前,学校必须将审核的评定结果上报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5月15日之前,区(大单位)教育局(处)评价工作委员会必须将审定的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附件1: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袋(初中学段)的说明
附件2: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3:武汉市初中学生学业成绩报告书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4: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1:
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袋(初中学段)的说明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特别重视学生成长记录袋所提供的信息,学生成长记录袋必须进入学生档案。
一.学生成长记录袋主要包括的内容
(一)综合素质及学业评价类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仅指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评价)。
2.学业成绩报告书(按学期顺序装订成册)。
3.有代表性的著作或论文(有老师证明、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二)荣誉类
1.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行为规范生、文明学生、阳光少年等。
2.列入市教育局竞赛目录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特长类
1.体育、艺术特长证明材料。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书或证明。
2.其它特长类证明材料。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科技小发明、科技小人才等方面证明材料,或由权威部门签发、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价值的证明材料。
(四)社会活动类
1.担任学校、班级学生干部,或在经学校认可的社会组织任职情况。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需达一学期或一学期以上,短期任职不作记载;在其他社会组织中任职必须是经学校同意或推荐的。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记录(须有相关部门正式证明)。
(五)综合实践类
1.综合实践活动报告表。
2.“创新素质实践行”获奖相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学校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长记录袋的整理工作,并根据本校实际,在评价过程中对上述资料的使用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减少评价的主观因素。
(二)班主任老师要协调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资料,指导学生自已整理并在审核通过后装入统一印制的成长记录袋。
(三)成长记录袋封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告书、学业成绩报告书均要加盖学校公章。
武汉市2006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
维度 | 关键表现 | 评价标准 | ||||
甲 良好表现 | 乙 不良表现 | |||||
道 德 品 质 与 公 民 素 养 | 1.文明礼貌。对他人有基本的礼仪习惯;与同学友好相处;虚心对待师长的教导;乐于帮助他人 2.正直守信。不作弊;不说假话,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敢于对错误言行提出批评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安全规定;遵守网络道德 4.有社会责任感。经常听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问题;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乐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爱护公物,爱护环境,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活动 5.热爱劳动。认真完成各种劳动任务;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尊重并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 6.自尊自律。珍爱生命,乐观,自信,向上;不吸烟、喝酒,拒绝毒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言行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话不带脏字;知错能改 | 1.有辱骂师长、打架、斗殴行为 2.有作弊行为,且教育未改 3.在学校或家中逃避劳动任务,或者劳动任务经常完成不好,且教育未改 4.经常出入青少年不宜的场所 5.经常有抽烟、赌博的不良行为 6.经常有损害环境卫生和绿化行为 7.经常违反其它校规校纪,且教育未改 8.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拿别人的钱物据为己有,或者强行向他人索取钱物 9.有触犯法律行为 | A等:能做到甲类1—6项 B等:有乙类1—8项中任何一种表现
C等:有乙类1--8项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表现 D等:有乙类中五种(含五种)以上表现,或有第9种表现 | |||
学 习 能 力 与 实 践 能 力 | 1.有积极的学习兴趣;能经常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2.学习习惯良好;能不断地学习并改善学习方法 3.积极参与探究性的学习活动;肯动脑、动口、动手;善于独立思考;善于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学习中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4.能运用所学知识和适当工具,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有学习成果 6.学习效果好。各学科(含非统一考试)学业成绩在B等以上 | 1.有较重的厌学情绪;经常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2.学习习惯较差;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偏科现象较严重 3.学习中懒于思考;很少主动提出问题或发表自己的看法或不同意见 4.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践问题的能力或者实验操作能力差 5.逃避各类综合实践活动或不能完成综合实践活动的学习任务 6.学习效果不好。有一门(含一门)以上学科(含非统一考试的学科)学业成绩为D等 | A等:能做到甲类中1—6项 B等:有乙类1—6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 C等:在乙类1—5项中,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表现,或D等学业成绩达三科 D等:D等学业成绩达四科(含四科)以上 | |||
交 流 与 合 作 |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积极为集体活动出主意、想办法;遵守集体规则 2.在集体中,能与他人合作,能尊重他人的意见或建议,乐于帮助同伴解决合作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3.乐于与他人交流;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断学习良好的交流方式,交流效果好 4.能欣赏他人的成功,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 5.善于正确处理合作交流中的各种矛盾 | 1.没正当理由地不参加集体活动 2.不愿承担集体任务和责任 3.在集体中不善于与人合作,喜欢以自我为中心或不愿与人交流 4.交流中态度任性、喜欢指责、抱怨或挖苦别人 5.不愿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成果,不帮助别人 | A等:做到甲类中1—5项 B等:有乙类中任何一种表现 C等:有乙类中2—4种表现 D等:有乙类中五种表现 | |||
运 动 与 健 康 | 1.认真做好“两操”,体育课中能完成体育教学任务 2.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或有某一方面的体育特长 3.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心理健康,能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 5.精力充沛,能正常参加各种学习、劳动和体育活动 6.身体素质测查和体育运动成绩均为B等以上 | 1.经常逃避“两操”或体育课;或者体育课中不能完成老师要求的教学任务,且教育未改 2.消极对待校内体育活动 3.个人卫生习惯差 4.不能控制和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 5.不能正常参加学习和体育活动 6.身体素质测查或体育运动成绩不合格 | A等:能很好的做到甲类1—6项 B等:有乙类1—5项中任何一种表现且无第6项表现 C等:有乙类第6项表现,或有乙类1—5项中任何两种表现 D等:有乙类中第6项表现或1—5项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表现 | |||
审 美 与 表 现 | 1.认真上好艺术(或音乐、美术)课,考查成绩B等以上 2.喜爱、欣赏进步的、有教育意义的文学、艺术作品 3.欣赏社会上和身边的好人好事 4.积极参加各类健康的艺术活动,或者有某一方面的艺术特长 5.能表现自己的艺术爱好 | 1.不能完成艺术(音乐、美术)课的学习任务,或艺术(音乐、美术)课考查成绩不合格 2.经常不参加班、校内组织的艺术活动 3.穿着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且教育未改 4.经常看、传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网络资料 | A等:能很好的做到甲类1-5项 B等:有乙类2-4项中任何一种表现,且无第1项表现 C等:有乙类第1项表现;或有乙类2-4项中任何两类表现 D等:有乙类中第1项表现或乙类2-4项中任何两种表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