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卡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14:58:32

社保办理

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年龄内的员工(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2 网上申报增员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 1 日至月底(特别情况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3 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涉及补缴的,其 2004 5 1 之前应缴的社保费应先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再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4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并自行保存经过劳动部门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厦门市职工花名册》及相关申报资料,以备日后核实检查。 

     5 参保单位应打印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与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相关资料一起自行保存,以备日后的核实检查。 

     6 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办理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税务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A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字迹清晰) 

       B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 

       C 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单位的单位识别号; 

       D 持网站增员成功的人员信息( " 单位增员社保登记查询 " 界面的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制卡手续。参保单位无须再到税务部门进行确认。 

     7 以下几种情形,税务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网上增员业务,参保单位应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上门办理(具体详见社保费类办税指南---需到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的增减员业务指南

       1 参保险种与按个人身份依法设定的参保险种不一致 ---- 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2 新增超龄人员:男的超过 60 岁,女的超过 55 ---- 携带劳动部门的超龄参保认定表上门办理 

       3 退休、离休、退职的; ---- 携带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 

       4 个人身份证在税务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情况; ---- 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5 个人身份证 + 姓名与税务系统中人员信息不符; ---- 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及其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6 外地就业个人 ---- 请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上门办理 

       7 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 请携带民政部门的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8 因工伤残人员(一至四级) ---- 请携带劳部门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9 5.12 干部、老红军、离休人员 ---- 请携带组织、民政或劳动部门的身份认定表上门办理 

       10 军队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退休军人 ---- 请携带劳动部门参保资格认定表上门办理 

       11 渔民、农场职工 ---- 请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厦门社保卡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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