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发布时间:2020-10-23 21:22:07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根据《中共殷都区委关于印发开展张聪智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殷文〔2019〕36号)精神,以河南省粮食局原副巡视员张聪智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自己在深入学习《张聪智的违法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双十查活动,对照近年来发生在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剖析材料汇报如下: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

  通过吸取张聪智违法违纪案件教训,感受到在学习上没有做到坚持不懈,一开始学习落实温度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松懈,存在前热后冷的现象,也存在自己主动学习贯彻热,深入基层学习宣讲冷的现象。有时候在落实深入基层政策讲解上做得不够好,只满足去过、讲过,没有深层次研究、没有联系实际深入细致思考。

  (二)创新意识不足。

  对在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仅看表面现象、思考不深刻,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

  (三)工作要求不高。

  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大。

  二、下步整改主要方向

  (一)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以案为鉴,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的党的观念,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精力最大了限度的用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发工作上,做一个纯洁的人,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得过的人。

  (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干部,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各个违法者的结局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全面要求自己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

  (三)加强作风建设,从细节做起。

  作风体现于细节,倡导树立好就要从细节抓起。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总之,“一定吸取张聪智的教训,慎之又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培训违规住宾馆,还想公款来买单。”2016年12月,陇南市纪委在纪律作风大整顿期间,发现宕昌县临江铺乡副乡长周清泉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宕昌县纪委展开调查核实。

  2016年11月22日至25日,周清泉参加了全省乡镇交管站站长培训班。报到时,培训学校为每人发放的《全省乡镇交管站站长培训班学员手册》中明确规定:“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干训餐厅”,但周清泉对此不理不睬,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情况下,自行在校外登记宾馆住宿。

  培训期间在校外住宿已经触及了纪律红线,周清泉不但没有自觉反省,还在培训结束后,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在填写差旅单时,将培训期间违规在校外住宿的费用和校内住宿费用一同报销,并在没有外出事项的情况下,将4天培训期纳入市内交通费报销范围,费用共计1108元。填好差旅单后,这张存在明显问题的“差旅费报销单”,一路绿灯通过了出纳许杰的审核,分管财务的临江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沈舟荣审签,但由于当时会计请假,直到陇南市纪委检查发现问题时仍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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