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政策

发布时间:2019-04-22 05:42:38

国防生政策

国防生是根据军队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时在全国范围内分配到军队工作、入伍成为现役军官的地方大学生。

国防生义务

热爱人民军队,志愿投身军队建设,毕业时服从军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分配。

努力学习,按期完成学业,毕业时取得相应学位。

服从管理,按要求参加军政教育训练,达到相关培养标准。

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规定的各种其他义务。

国防生权利

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同时也可享受学校其他各种非义务性奖学金。

国防生毕业入伍,成为解放军现役军官,待遇与同期入学军校毕业军官相同。本科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硕士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上尉军衔,博士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少校军衔;除工资外,还享受公费医疗、带薪假期、住房补贴(高校期间计入年限)、家属随军等福利待遇;服役满一定年限后,经批准,可以转业计划安置、转业自主择业、复员、退休等方式退出现役。

国防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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