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诗里有你的名字

发布时间:2015-07-18 07:20:54

我的诗里有你的名字

我吟唱过星空与河流

爱情与自由

也描绘过雨后湿润的树梢

清晨宁静的街角

倘若没有遇见你

我不会知道

这所有的心事

都只是伏笔

从此以后

你的名字

是我的诗

你的一切

在我的字里行间

还是被这样的诗打动了,只是一瞬间,便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用和这叠明信片的页数一样多的时间要做一个不间断的公众号文章,每天奉上明信片上的一首诗。在我还能被情诗打动的年岁,将这些美好的瞬间挽留住。

所有前面年岁所准备的一切,艰难,困苦,忧伤,混沌,当然,还有给自己的种种美好,对世界全部的懂得,都只是为了遇见你。在低头和抬头的瞬间,你已经在眉间心上,不可抹除。

一个人要有多大的幸运,才能遇到与自己熊熊燃烧着的爱相匹配的那一个?因此,从遇到你,你的名字,你的一切,便是我挥之不去的欢喜和忧郁了!

当你老了

威廉·巴特勒·叶芝

当你年老鬓白,昏沉欲睡

坐在炉边打盹,取下这本诗集

缓缓读起,梦忆你过去可人的双眼

那脉脉秋水,她们曾经是多么的深情和曼美

多少人曾爱过和你美好时光的愉悦

多少人又曾或真或假倾慕你的容颜

但唯有一个人爱你圣洁高雅的心灵

爱你那铅华洗尽,年老色衰的憔悴

你在炽红壁炉前低头沉吟

喃喃细语,默念曾经消逝的爱情

而它们却早已步入连绵峰谷山峦

如同爱你的他,将脸庞藏于那漫天繁星

年少时,渴望快快长大,长大后,渴望回到年少。所谓在路上,大概是人心的永不愿停歇吧?越是害怕时光流逝得快,时光便越像猫的脚步一样,在厚厚的肉垫下,悄无声息间就溜得不见踪影。早春时候看教学楼前的枫树,仿佛刚刚脱了枯皮,钻出几片细细的小绿叶子,一眨眼间就长得蓬勃满枝。我每天去教室上课时经过从四楼伸进手臂来的那一枝绿,总要忍不住驻足看饱,摸它几下。谁知道只需几天不看不摸,再摸时便从瘦伶伶惹人怜爱的柔软,变成强悍不可侵犯的坚实了,那绿,真的是侵人的眼,逼得你要倒退几步再看它!

不知谁说过,中年以后的时光,是流逝得越发快了。从前年轻,不信这话,总怕没事情可做,会无聊得无法打发,于是总是安排得满满的,不让自己闲下来,经受那空洞的冲击。谁知道近来越发地发现,在这一大堆不声不响自己和自己相处的闲遐光阴里,从前担心的寂寥与无聊,孤独与空漠,竟是一次也不愿光临,生命不知道被一些什么填满,不小心,一天一天过去了,没来得及回头看看,又逼近月中。

爱一个人,能爱多久呢?现代社会的节奏加快,恋爱的步子也加快了。年轻人流行前任,前前任,不像老年人,终生只想携手一个。渐渐地,那些存在于诗人们笔下天长地久美到倾倒众生的爱,在生活中,是寻不到了。叶芝和杜拉斯不约而同地写到,爱你衰老的容颜,年老色衰的憔悴。年轻时我曾怀疑这句话的真实度,对美的追求是爱不变的真理,面对衰老丑陋的躯壳,那浪漫的带有几分身体冲动的爱,能从何生起呢?果真会因为岁月积淀在身上的美好、优雅和深沉而从灵魂上被深深吸引,从而在老去的年岁里,爱却日益坚笃吗?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花去大量的笔墨写暮年,写曾经在杏花树下的少年,只得无奈面对自己连马桶都尿不中的尴尬,但他同时又坚信,唯有到那时,才手握住爱的真谛。或许吧,能一起走过一生,看了你的美也看了你的不堪,你还是当初在他心中的模样,岁月无法将你摧残,除了容颜。这样的爱,才是真正值得我们用毕生的时光去追寻的。

世上有这样的爱吗?一定是有的。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昏沉,他依然在你身边,愿意牵起你的手,对你说,你的眼睛,依然很美。你才得了一生的圆满。

爱情太短 遗忘太长
今夜我可以写下最哀伤的诗句

今夜我可以写下最哀伤的诗句
,譬如,"夜色零落,蓝色的星光在远方颤抖."
夜风在天空中回旋吟唱

今夜我可以写下最哀伤的诗句
聆听广阔的夜空,因为没有她而更加广阔
而诗句坠在灵魂上,如同露水坠在牧草上
我的爱留不住她,那又有什么关系?
夜色零落,而她不在我身边


我的灵魂因失去了她而失落
我用目光搜寻她,像要向她靠近
我用心寻找她,她却不在我身边
相同的夜让相同的树林泛白
彼时,我们也不再相似如初

爱情太短,而遗忘却太长
——巴勃鲁·聂鲁达

情诗写得最投入的诗人,莫过于聂鲁达。

聂努达一生不知爱过多少女人,而且每一次爱都全情投入。不知道这些被他爱过又被他送过情诗的女子,是幸福还是不幸?这首诗更多的内容是写曾经爱过,如今已经不爱,我也不爱她,她也不再爱我,看上去了无牵挂,却又明明割舍不下。想到世间百般聚散离合,令人读得苍凉不已,干脆将那诗里最核心的内容一把剪去,留下这一点点吟叹。这便是如今呈现出来的《今夜我可以写下最哀伤的诗句》的模样。

我总在想,真正爱过,可以彻底遗忘直到互道祝福吗?时间可以用来建设一切,时间也可以用来摧毁一切,按这样的逻辑,果然是可以的。

放目四望身边的世界,男男女女,像杨过和小龙女那样痴恋的,早已绝迹,哪怕只是做现实安稳的爱人,也逃不掉柴米油盐的腐蚀,最终只落得心中生茧多有厌倦的下场。还是张爱玲看得透,说男人用《红玫瑰与白玫瑰》,说女人则只需《色戒》,短短的故事,长长的震撼。

爱情太短,而遗忘却太长。那些曾在生命里占有重要位置的人,一旦选择转身离开,便不要奢望在对方的心里还能留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你离去的背影终将渐渐疏淡,直到化为烟雾,直到完全不见。

因为爱,你应该更美好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和你在一起时,

我的样子。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为了你,

我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因为你能唤出。

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爱你,
因为你穿越我心灵的旷野,
如同阳光穿透水晶般容易,
我的傻气,
我的弱点,
在你的目光里几乎不存在。

而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
却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
别人都不曾费心走那么远,
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
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
所以没人到过这里。

——罗伊·克里夫特《爱》

如果爱一个人,却丢失了自己,这份爱,又怎么能算得上美好呢?克里夫特从一个明显有着自卑情绪的恋爱中人的视角,说出了对爱的期待——爱,应该让一个人越来越好,获得心灵的安宁、自由,而不是把自己和所爱之人吊死在一起,沉没入茫无边际的地狱。

前段时间,家乡发生了一起惨案,一个女孩因母亲不同意她与所爱的男孩的爱情,遵从于母亲的意愿,躲着不见那个男孩,结果,男孩找到女孩家里,见了她的母亲,把其母亲和弟弟全部杀死,自己也跳楼自杀了!天下这样因爱成恨的事,何其多也!如果真的会因爱成恨,欲因不爱而置对方于死地,这爱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丢弃者就必有其丢弃的理由。大概这起案件中被杀害的母亲,以她一个成年人的视角,看穿了这场小儿女恋爱的把戏,于是出面阻止。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这样爱不成会去杀人的人,最终也必定酿成悲剧,只是她没有想到,竟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的爱,又算是什么爱呢?

我有一个朋友,原本只能算是个文艺范的青年,自从她爱上命中注定的那人,便对这首诗做了最好的注脚。她为了他,不停地学习,学焚香,学弹琴,学写作,学画画,还做各种生意挣钱养活自己,把自己活得越来越好。刚开始时,她或许只是为了取悦于对方,慢慢地,这样美好的自己,连自己也舍不得放弃了,即使是离开了他,也是一定要继续美好下去的,因为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份爱。我爱你,因此我变成了最好的自己。这样的爱,才是世间人应该去孜孜以求的吧?

“见了她,她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的爱,怎么能成就自己的幸福?更何况是一个心比天高的才女!如果爱情只能使人低下去,如果“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这样的爱,不如不要吧!我们虽然不至于要当对方的王,但是,独立的,自信的,永远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那个自己,令自己满意的自己,也才能一直令别人满意,才能常见常新呢!

亲爱的,记得好好爱自己!把自己活到最佳处,你才值得别人去爱!

因为爱你,我会越来越好。因为爱你,我要你一直在心里存着这个我,最好的我!哪怕我有那么多的缺点,你也会一直看着我的闪光处,用你多情的目光,包容我的一切。

我的诗里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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