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一般流程

发布时间:2016-12-07 00:16:20

职称评定一般流程

一、对于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及初级职称评定流程一般为:

1、 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大四(对应于本科生)或大三(对应于大专生)上学期十月份从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就业三方协议,从十月中旬至第二年六月期间会陆续的有各类企业来学校举行校园招聘会,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会或校外人力资源市场(如武汉的起点、纳杰、丁字桥等人才市场及在洪山体育馆等处所举办的社会招聘会)。

2、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求职意向,双方签订三方协议,其中三方协议的第一联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案;第二联由毕业生自己留存;第三联应交给毕业生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办公室作为其为出具报到证的依据;第四联由用人单位上交其主管部门(对于国企或政府事业单位等有资格接收并管理档案的单位就为其人事处,而对于私营、合资或外资等没有资格接收档案的单位就为其所在地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事局)),作为今后接受毕业生报到、办理档案接收手续、人事代理及职称评定等的依据。

3、 毕业生毕业时从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报到证,再持报到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按照三方协议上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入职期限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对于私营、合资或外资等没有资格接收档案的单位还需要由用人单位的人事处持毕业生的报到证、三方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到其所在地的市人事局为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以便毕业生的档案能顺利的由学校转移至人事局。用人单位还应与人社局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以便日后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等事项)。

4、 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见习期),由毕业生填写《转正申请书》并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即成为公司正式职工,同时由毕业生填写大、中专院校毕(结)业生定级表》并由用人单位到其所在地的人事局进而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此后毕业生便享有用人单位提供给其正式职工的所有福利待遇;毕业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查询《国家各系列(专业)职称资格分类一览表》确定拟申报的初级职务,再由毕业生填写《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并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再由用人单位携带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司为员工交社保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上述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的《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交到其所在地的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通知用人单位携带毕业生的近期免冠1证件照2以便办理相关的初级职称证书。在评定初级职称时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各地人事局会进行两批次的职称评定工作,其中第一批次评定时间限定在七月份,第二批次评定时间限定在十二月份,因而为了顺利进行职称评定工作,所有需要准备的资料需在六月底或十一月底之前准备齐全,七月初或是十二月初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人事局办理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了,如果进展顺利,一般在八月份或是元月份就能拿到相应的初级职称证书了。

5、 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初级职称证书原件交给毕业生,并将该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留作存底。

6、 关于应届毕业生就业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请查看《应届生就业常识》。

二、对于往届毕业生,其就业及初级职称评定流程可参考如下所述:

1、 从本科或大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均属于往届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已经丧失了领取三方协议及报到证的资格,其档案在毕业时如果没有从学校转移至第一份工作所在单位(国企或政府事业单位)或其所在地的人事局,则毕业生的档案会被打回原籍,通常毕业生可以到其原籍(生源地)的人事局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到自己的档案(如果查询不到档案,则档案可能已经遗失,这样就不幸的丧失了评定职称的先决条件,那么此生可能就与职称无缘了)。对于往届毕业生就只能按照社会人员求职的一般流程来进行。

2、 往届毕业生参加各地的人力资源市场(如武汉的起点、纳杰、丁字桥等人才市场及在洪山体育馆等处所举办的社会招聘会)的专场招聘会,从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再持就业合同乙方原件到拟就业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办理调档函,随后毕业生再持调档函到自己的档案存放处(如上一份工作期间已将自己的档案转移至了该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那么自己的档案就在该处人事局内;如果从毕业至上一份工作期间都没有理会档案的相关事宜,则档案不是已经遗失就是已经被打回原籍(生源地)的人事局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 往届毕业生在新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就可以参照前文所述的应届生评定初级职称的流程进行初级职称评定了。

4、 不论是应届还是往届毕业生,只要顺利评定了初级职称,那么接下来中级及高级职称的评定流程是一样的,都可以参照下文进行。

三、中级及高级职称评定可参考《职称评审》中的如下信息进行:

折叠中级工程师

年限要求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

)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

).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研究、设计部门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

材料目录;

学历证书(复印件)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

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

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

《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材料目录(本册);

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

研究成果(复印件)1;

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

《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

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

《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折叠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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