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宗商品贸易行业金融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5 16:30:55

2019年大宗商品贸易行业金融服务方案

第一节 行业授信策略

2019年大宗商品需求端将整体趋弱,增长动力不足,但政策端的调控以及基建投资的发力,将对需求端托底;货币政策边际宽松,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流动性压力将有所缓解;同时,市场建设和监管力度的加强,外贸发展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发展将更加有序规范。因此建议银行对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实行“实时跟踪,严格监管,择优支持”的原则。授信过程中,建议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强化信贷管理,适度控制行业信贷投放规模。分类开发客户业务,重点关注符合国家政策标准,盈利能力良好的龙头企业的信贷需求,选择优势子行业进行授信。

第二节 企业信贷建议

一、重点支持类

1、经营产品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

2、拥有进出口配额证的大型企业;

3、具有垄断地位、细分市场中拥有较高定价权的的进口企业,如天然气、国内需求量较大的农产品的企业;

4、供应链稳定且履约能力较强的进出口企业;

5、具有商品国内、国际价格指导、标杆作用的大宗商品交易所;

6、经营能力强,行业专业化程度高的内、外贸企业;

7、银行内部信用等级原则上在A(含)以上;

8、最近三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银行预警客户名单。

二、一般支持类

1、经营产品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

2、上下游供应商的合作时间较长,供应链稳定的企业;

3、拥有稳定的客户群、订单落实,拥有充足的配套加工能力的企业;

4、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企业;

5、最近两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银行预警客户名单。

三、维持类

1、经营产品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版中淘汰类之列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

2、原材料的控制能力较好,对外依存度较低的企业;

3、企业的财务指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4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企业。

四、退出类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客户,建议银行现有存量授信应逐步压缩或退出:

1、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3修订版中的淘汰类项目、技术及产品的企业;

2、项目未经审批的企业;

3企业的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企业经营连续出现亏损。

第三节 行业金融服务方案

一、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方案

(一)针对企业规模设计融资产品

小企业授信产品策略:对于小企业客户,积极推广与担保公司、政府合作的助保金贷款;积极开展小企业保理、动产抵(质)押、买断型接力贷、小企业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业务和银行同业保函担保小企业贷款业务等信贷新产品;积极营销国内外贸易链条上的小企业,捆绑核心企业的信用,对小企业提供各项境内外贸易融资产品。

1、以抵质押融资为主

2019年,我国大宗商品行业仍将面临较大规模的变动,政府继续执行及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因此,部分中小企将可能面临淘汰。因此,建议银行在对中小贸易企业授信过程中以抵质押融资为主。

2、积极开展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

银行可以通过深入了解大宗商品核心企业市场情况及各个经营环节的资金需求,通过核心企业稳定上下游关系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帮助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产品设计可以采用使用权抵押、核心企业担保抵押、信用证、应收账款抵押等产品组合,帮助中小外贸企业解决结算、预付款等环节的融资问题。

大中型企业资本雄厚,经营年限较长,供应链及市场较为稳定,银行可以根据新分行业产品营销市场排名进行筛选,主要以抵押融资为主,结合信用证等各类结算业务同时开展。

(二)根据不同细分行业特点设置金融服务方案

针对不同细分行业特点,实施不同的融资方案。如原油天然气产业,尽量以进口融资为主,煤炭、化工、纺织等行业则以出口信贷为主。

(三)严格遵守监管要求

大宗商品融资的主要模式有两种:进口信用证融资与仓单质押融资。

1、对信用证业务的监管要求

进口信用证融资业务不占用贷款额度,风险资本仅占用20%,对银行是创造中间收入的好业务。但是,如果企业无真实贸易背景申请开立信用证,或保证金不足以覆盖风险,信用证期限远超商品的流转周期,就会加大风险。

对于信用证业务,监管当局曾要求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排查客户是否缴纳保证金或提供足量的抵质押物,以确保保证金或抵质押物价值能有效覆盖融资风险敞口。

2、对仓单质押的监管要求

针对仓单等各类贸易单证抵质押融贷业务风险频发,前述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提高对合作方(仓储方、担保监管方)的准入门槛,对拟开展融资业务的仓库制定一系列标准;银行梳理内部流程控制,完善部门分工和各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审批和操作流程;银行需在央行征信中心的动产权益登记系统上对仓单进行登记,并将此公示系统与企业征信数据库相关联等。

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风险及控制

近几年来,大宗商品骗贷“暗黑事件”频频发生,从铜、铝、铁矿石等金属融资,到大豆、棕榈油等农产品融资;从青岛港融资骗贷事件,到天津港融资欺骗案,大宗商品融资的问题不断暴露,商品重复质押、虚假质押现象被揪出水面,现货质押的风险管理问题开始受到各方的重视和审视,成为各家银行关注的焦点。

(一)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风险类型及来源

商品质押融资目前在国内实际操作和法律制度上存在缺失的情况,银行、物流仓储公司、第三方监管公司、贸易企业之间存在盘根错节的复杂利益关系,一旦责任界定模糊、利益分配不均,就会产生难以把控的信贷风险。通过关联公司之间制造虚假交易情况,同时与部分第三方仓储部门勾结,对同一批货物重复质押、开出虚假仓单是套取贷款的主要方式。

1、跟仓库物流合伙将货物重复抵押

一般来说,银行对对物权转移有明确的程序,包括和借款人企业签订动产转让协议,和第三方物流公司签署仓储协议,和核心企业签署回购担保合同作为保障。在仓储企业出具入库单之后,风控部门人员还要进行寻库检查以进行确认,确保对仓单和物权的控制力。但是,因为各家银行质押信息不互通,如果货物上游企业、核心担保公司、仓储单位存心串联来套取贷款资金,就可以利用同样一批货在多家银行质押贷款,形成难以规避的信贷风险。

2、与第三方仓储勾结开出虚假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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