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小说语言特点复习教案

发布时间:2020-05-15 16:06:20

小说语言特点复习学案

学习目标:1、掌握语段鉴赏的常用角度。

2、掌握做语言鉴赏题的基本模式,提高语段鉴赏的能力。

学习过程:

一、 课前学习

1、试做下列语段鉴赏题。

1)(2010年山东卷19题)“画线部分突出的语言特色是什么?请举例分析”。划线部分文字如下: 
   土混混出身,他晓得怎么对付穷人,什么时候该紧一把儿,哪里该松一步儿,他有善于调动的天才。车夫们没有敢跟他耍骨头(注:调皮捣乱)的。他一瞪眼,和他哈哈一笑,能把人弄得迷迷糊糊的,仿佛一脚登在天堂,一脚登在地狱,只好听他摆弄。 
   ——老舍《骆驼祥子》 
分析这是一段对刘四爷性格介绍的文字,分析之后,我们就会发现特色主要体现在句式、手法和语言风格等方面:从句式角度看,这一语段多用短句;从手法使用的角度看,“一脚蹬在天堂”和“一脚登在地狱”构成对比;从语言风格的角度看,“土混混”“耍骨头”等都是口语。所以在鉴赏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们应紧扣句式、手法和语言风格的角度答题。 

答案运用了口语方言(北京方言或“有京味儿”或“有浓郁的地方色彩”),(1分)如:“土混混”、“耍滑头”、“松一步儿”、“紧一把儿”、“迷迷糊糊”等(1分);质朴(自然、通俗)(1分);形象(活泼、生动)。(1分)

2)下面这段文字的语言特色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它(芦花)无限的轻柔,也无限的洒脱。虽然它不停在风中摇动,但每一个姿态都自在、随意、绝不矫情,也不搔首弄姿。尤其在阳光的照耀下,它那么夺目和圣洁! 
   ——冯骥才《水墨文字》 
分析:这段文字是描写芦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写景角度、手法和语言风格方面。“轻柔”是触觉感受,“摇动”“夺目”等是作者看到的;“矫情”“搔首弄姿”等使用了比拟(拟人)的手法;从语言的风格来看,这段文字属于生动形象的描绘。作者这样写是为了表现对芦花的赞美和喜爱。鉴赏这段文字就应从写景角度、手法和语言风格三方面入手。

答案: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从触觉和视觉角度来描写,刻画了芦花在风中的动态和在阳光下的色彩,将芦花写得生动,富有意味。

(3) 下面这段文字的语言特色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他却不要(看医生用瓦片排队),挤到前面,先是掏出烟,顺手抽出一根,塞到医生嘴上,随手打着火机递过去,不由你不抽。 
   ——申弓《小山村》 
分析:这个选自申弓的小小说《小山村》里句子,是写一个“城里人”第一次到小山村医生家看病时的表现。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一系列富有表现力的动词——“挤”“掏”“抽”“塞”“递”,与村民看病时用瓦片排队时的自觉形成鲜明对比,凸显逼人的气势,描写了他自认为高人一等的蛮横情态。只有抓好词语的运用,才能准确赏析这段文字。

答案:运用了“挤”“掏”“抽”“塞”等一系列富有表现力的动词,表明了来人逼人的气势,描写了他自认为物质上高人一等的蛮横情态。

2、根据上面三道小题,自己尝试小结在分析语言特色时可以从哪些角度切入

1、从修辞格(比喻、拟人、夸张、对偶、借代等)的角度分析

2、从句式的角度:长短句的交错运用,整句(对偶句、排比句、四字格短语)散句(句子参差不齐、长短不一)的运用

3、从词语使用的角度:例如动词的作用,形容词的作用,副词的作用,数词的作用,叠词的作用等等

4、语体色彩:口语、书面语……

5、感觉角度: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心理感受等

6.整体的语言风格:

平实、清新、华丽、幽默、辛辣、自然、简洁明快、 含蓄深沉、寓庄于谐、口语化、生动形象、有地方色彩、富有情趣、符合人物身份等。

二、 课堂学习

1、全班交流,归纳语言鉴赏欣赏题的答题角度。

1、注意考虑答案的角度。

风格:注意积累相关的术语。

用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

句式:长短、整散等。

修辞:比喻、拟人、排比等。

2、答案层次: 概括特点。

举例分析。

指出效果。

3、赏析作品的语言特点,要建立一个知识体系,包括:各种修辞的作用,各种句式的作用常考文体的语言特点常用答题词语等。

从语言风格的角度鉴赏

语言风格举隅:
①自然淡雅,如朱自清,用工笔写意蕴。
②平和冲淡,如周作人,用淡笔写浓情。
③苍劲雄健,如鲁迅,刚健之中见哲思。
④绚丽浓艳,如徐志摩,用诗意写浓情。
⑤清婉隽永,如冰心,用婉笔抒写柔情。
⑥形象含蓄,如茅盾,用形象表达内在

2、回顾真题,探讨答题模式。

(2010年江苏卷11题):文中画线部分(即下面语段)描写了峡谷险峻气势,请分析其表现特色。 
  万丈绝壁垂直而下,驮队原来就在这壁顶上。怒江自西北天际亮亮而来,深远似涓涓细流,隐隐喧声腾上来,一派森气。俯望怒江,蓦地心中一颤,再不敢向下看。 
  ——阿城《溜索》 

分析:这段文字是写峡谷中怒江的景色的,其主要特色体现在写景角度上。“视觉、听觉”比较容易看出,“俯望怒江,蓦地心中一颤,再不敢向下看”是作者的内心感受

参考答案:以壁顶为观察点。变换视角,从视觉、听觉、内心感受多方面描写峡谷中怒江的景色(特色分析),使人如临其境(效果)

3、现场演练,熟练答题方法。下面语段在表达上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赏析。 
  戴车匠踩动踏板,执刀就料(在车床上刨木),旋刀轻轻地吟叫着,吐出细细的木花。木花如书带草,如韭菜叶,如番瓜瓤,有白的、浅黄的、粉红的、淡紫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戴车匠的脚上,很好看。住在这条街上的孩子多爱上戴车匠家看戴车匠做活,一个一个,小傻子似的,聚精会神,一看看半天。 
   ——汪曾祺《戴车匠》 

参考答案:这段文字描写戴车匠做活时的情景(内容概括),①运用鲜活动词“踩”“执刀”“就料”“吐出”,形象地写出了戴车匠在车床上刨木时娴熟的动作:②恰当的比喻、拟人、排比与色彩鲜明的形容词,形象地写出了戴车匠刨木时木花飞舞灵动的景象:③侧面描写(衬托),用小孩子聚精会神,“小傻子一样”的描写。烘托出戴车匠高超的车工技艺(特色分析)。作者这样写,表达了对戴车匠技艺的赞赏(情感)

4、课堂小结(注意事项)

三、 课后学习

(一)

冬阳·童年·骆驼队

林海音

    ①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②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③爸爸在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我在想,麻袋里面是“南山高末”呢?还是“乌金墨玉”?我常常看见顺城街煤栈的白墙上,写着这样几个大黑字。但是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④另外一个拉骆驼的,在招呼骆驼们吃草料。它们把前脚一屈,屁股一撅,就跪了下来。

    ⑤爸爸已经和他们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

    ⑥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萆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⑦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就很难看。

    ⑧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当、当、当”地响。

    ⑨“为什么要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⑩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儿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带上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反刍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类,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太阳特别地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么?骆驼也脱掉它的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小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

    “夏天它们到哪儿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未了,她说:

    21)“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22)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23)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24)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10.有人评论林海音的文字“细致而不柔弱”,结合这一评论,赏析第⑦段画线句。(3分)

用两个慢慢修饰的动作,两个总会修饰走到吃饱,两两呼应,写出骆驼不着急的性子,意味深长。用词朴素,句子简短,表达恰到好处,不见柔弱。

(二)60练》P12.《子孙万代》第四题 汪曾祺的小说追求“溶奇崛于平淡”的境界。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

(三)

两个感恩节的绅士

欧•亨利

斯塔弗·皮特坐在联合广场喷泉对面人行道旁边的第三条长凳上。九年来,每逢感恩节,他总是不早不迟,在一点钟的时候坐在老地方。但是,斯塔弗·皮特今天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出于饥饿。

皮特一点儿也不饿。来这儿之前他刚刚大吃了一顿,如今只剩下呼吸和挪动的力气了。他的衣服当然褴褛,衬衫前襟一直豁到心口,可是夹着雪花的十一月的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因为那顿特别丰富的饭菜所产生的热量,使得斯塔弗·皮特不胜负担。

那顿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路过五马路起点附近的一幢红砖住宅,那里住有两位尊重传统的老太太。她们派一个佣人等在侧门口,吩咐他在正午过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斯塔弗·皮特去公园时,碰巧路过那里,给管家们请了进去,成全了城堡里的传统。

斯塔弗·皮特朝前面直瞪瞪地望了十分钟之后,觉得很想换换眼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慢慢把头扭向左面。这时,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他的呼吸停止了,他那穿着破皮鞋的短脚在砂砾地上簌簌地扭动着。

因为那位老先生正穿过马路,朝他坐着的方向走来。

九年来,每逢感恩节,这位老先生总是来这儿寻找坐在长凳上的斯塔弗·皮特,总是带他到一家饭馆里去,看他美餐一顿。

老先生又高又瘦,年过花甲。他穿着一身黑衣服,鼻子上架着一副不稳当的老工眼镜。他的头发比去年白一点儿,稀一点儿,而且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

斯塔弗·皮特眼看他的老恩人走近,不禁呼吸短促,直打哆嗦。

“你好。”老先生说,“我很高兴见到一年的变迁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你仍旧很健壮地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逍遥自在。仅仅为了这一点幸福,今天这个感恩节对我们两人都有很大的意义。假如你愿意跟我一起来,朋友,我预备请你吃顿饭,让你的身心取得协调。”

老先生每次都说同样的话。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这样。这些话本身几乎成了一个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同它相比了。以前在斯塔弗听来,它们象音乐一般美妙。现今他却愁眉苦脸,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老先生的脸。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几乎咝咝发响。但是老先生却在微微打战,他掉转身子,背朝着风。

斯塔弗抬着头,瞅了他一会儿,自怨自艾,好不烦恼,可是又束手无策。老先生的眼睛里闪出光亮,他脸上的皱纹一年比一年深,但他那小小的黑领结依然非常神气,他的衬衫又白又漂亮,他那两撇灰胡髭典雅地翘着。

“谢谢你,先生。非常感谢,我跟你一起去。我饿极啦,先生。”饱胀引起的昏昏沉沉的感觉,并没有动摇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信念。老先生带着他的一年一度的受惠者,朝南去到那家饭馆和那张年年举行盛宴的桌子。   

“老家伙来啦,”一个侍者说,“他每年感恩节都请那个穷汉吃上一顿。”侍者在桌子上摆满了节日的食物——斯塔弗叹了口气,举起了刀叉。

在敌军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都没有他这样勇敢。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他跨进饭馆的时候,肚子里已经塞得实实足足,食物的气味几乎使他丧失绅士的荣誉,但他却象一个真正的骑士,打起精神,坚持到底。

一小时之后,斯塔弗往后一靠,这一仗已经打赢了。

“多谢你,先生,”他象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那样呼哧呼哧地说,“多谢你赏了一顿称心的中饭。”

接着,他两眼发直,费劲地站起身来。一个侍者把他象陀螺似地打了一个转,推他走向门口。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数出一块三毛钱的小银币,另外给了侍者三枚镍币做小账。

他们象往年那样,在门口分了手,老先生往南,斯塔弗往北。

在第一个拐角上,斯塔弗转过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旧衣服象猫头鹰的羽毛似地鼓了起来,他自己则象一匹中暑的马那样,倒在人行道上。

救护车开到,年轻的医师和司机低声咒骂他的笨重。既然没有威士忌的气息,也就没有理由把他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份饭就给带到医院里去了。

过了一小时,另一辆救护车把老先生送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

不多久,一个年轻的医师碰到一个眼睛讨他喜欢的年轻的护士,便停住脚步,跟她谈谈病人的情况。

“那个体面的老先生,”他说,“你怎么都猜不到,他几乎要饿死了。从前大概是名门世家,如今落魄了。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节选自作者同名小说)

【注】①1620年,英国清教徒因不堪宗教压迫,乘坐“五月花号”船来到美洲普利茅斯,首批船员上有英格兰、苏格兰和茶兰夭移民一百零二人。移民定居后的次年,为庆祝第一次收获,感谢上帝的恩惠,制订了感恩节,后成为美国法定节日,一般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

19.第15段的语言很有特色,请进行赏析。(4分)

本段运用比较、夸张的写作手法(1分),将皮特与“在敌军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真正的骑士”比较,并用“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这种夸张(1分),描述皮特用独特的感恩方式来成全老先生善心的行为(1分)。语言幽默,作者在调侃中,表达了对皮特的赞扬(1分)。共4分。四个要点,每点1分。

(完整版)小说语言特点复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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