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如何填写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1 0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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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一、总体要求
1.党支部通过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考察,认为已具备党员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后,将其有关材料上报各二级党组织预审。预审通过后,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将《入党志愿书》发给党支部。党支部要将《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指派专人指导填写。
2.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申请人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使用打印材料。为避免填写上的差错,可让申请人对“入党志愿”等重要栏目先写好草稿,经修改后再填入《入党志愿书》。
3.填写《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简明扼要,尽量不超出本栏目。如内容确实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应在该栏目填写“无”,不得划“×”或“/”。
二、各栏目填写说明
封面: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申请人姓名 (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分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7.“有何专长”填写自己的特长,如书法、绘画等。常见错误:行政管理、交际等。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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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主要成员”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
已离退休的,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业,注明何时离退休。
父母已死亡的,应写明生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业,注明死亡时间。
2、“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旁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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