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8-06-30 0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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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协议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方向卖方预定二手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方预订座落于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 买方预订的该房屋总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买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10000元 (壹万元整),作为买、卖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协议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销售协议后,买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买、卖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月,买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第五条 卖方违约:卖方未告知买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卖、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买方因此原因未来达成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六条 买方违约: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买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卖买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