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5-27 11:23:01

一、专职检验员职责:

1.1认真学习与质量检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业务知识和质量管理技能。

1.2熟悉本岗位技术标准和质量作业文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检验规范,认真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按规定发放合格印、证。

1.3严格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登记手续,建立质量台帐档案,做好帐物一致。

1.4做好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

1.5督促生产工人严格按工艺文件和质量控制程序进行操作,帮助生产工人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

1.6对不合格品要负责标识、记录、评价和隔离,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1.7检验工作不受生产进度、行政领导的影响,检验员有权反映质量问题。

1.8参与企业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和判断。

1.9 完成企业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专职检验员权限:

2.1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2.2  有权对所检出少量不合格品提出处理建议
2.3  在生产过程检验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车间停止生产并向科研质检科汇报。
2.4  有权对不合格品处置人的不合理判定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三、专职质量负责人职责与权限

3.1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计量管理、质量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3.3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质量工作纲要,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目标负责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

3.4配合人事部抓好全员质量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质量检员、计量员、管理人员、各级领导、维修人员、操作工等不同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公司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计量、质量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计量、质量员执证上岗制度

3.5负责对公司产品、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3.6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处理。牵头组织调查、分析、仲裁、协调各种质量纠纷,并明确的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质量事故,由本部全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本部提出处理意见

3.7负责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感。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及时制订或修改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技术纪律

质量检验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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