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30 16:42:10

桂阳县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本文是关于桂阳县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一、20xx年度工作情况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首道防线
  1、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1月份,县“两办”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xx〕1号),文件对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化,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纲领性文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据统计,全年各类调委会共调处7007件,成功6866件,调处成功率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24 次,预防矛盾纠纷136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5 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3 件,化解金融风险案件5件。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目前,全县26个司法所中,省模范化司法所2个(龙潭街道司法所、正和司法所),省规范化司法所12个,今年我局又投入20余万元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争全部司法所达到省规范化标准,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
  3、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
  7月31日,召开了法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暨诚信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法律服务执业过程投诉处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规范整顿,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提升。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共执业律师22人,参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接访20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4000余人(次),化解各类信访矛盾33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出处理信访案件的法律意见200余条,参与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20次,成功化解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9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全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21人,直接参加县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20余起,代理各类诉讼591件,办理法援119件,调解纠纷79起,担任法律顾问58家。
  (二)深化法制宣传 建设法治桂阳
  1、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0月22日,郴州市政协副主席李雪莲率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邓芳斌,县政协副主席、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忠等领导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县检察院、龙潭街道办事处、鹿峰街道东塔社区、太和镇榜山村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听取汇报,查阅了相关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资料,参观了法治桂阳宣传长廊。通过实地检查考核、验收,市检查组对桂阳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桂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活动浓厚氛围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的实施意见》和《桂阳县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五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参与开展全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法治和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全县禁毒法治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四型机关”法律知识竞赛。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分机关组和乡镇(街道)组进行,经过必答题、共答题、风险题、抢答题、pK题五个环节的激烈角逐,选出机关组6支代表队和乡镇(街道)组2支代表队进行决赛。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执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机制
  一是根据《桂阳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和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对26个乡镇(街道)、118个县直机关(单位)和27个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作为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2019年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办法》,对26个乡镇(街道)和118个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述法考评,并把“述法”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资料归档,装订成册,上报到县委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等主要部门存档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评优以及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对2019年以来,评选为省、市、县的民主法治示范窗口(乡镇、街道、单位、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共计32个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四是组织全县6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0000余名科级(含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98%,合格率达100%。
  4、认真编制“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规划
  法治桂阳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到舂陵江镇、流峰镇、正和镇、鹿峰街道等乡镇(街道)和县国土局、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 “xx”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对开展“十三五”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工作基本思路,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大项目规划三个方面,供县委、县政府参考。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制定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69所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法制讲座142场次,受教育学生达9万余人次,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册(份)。
  (三)建设矫正中心,提升监管水平
  1、抓住机遇,按时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今年,我县成功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规划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办公室、入矫(解矫)宣告室、监控管理室、教育(谈心)室、心理矫治室、技能培训室、驻检室、警务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等。目前,桂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完成,已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2、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监管水平
  (1)进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以培训、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4期,参训人数达32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执法能力。
  (2)创新管理方法,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20xx年4月8日至4月23日,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分成7组分别对辖区内26个司法所进行检查,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社会调查评估案卷、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又学习了兄弟单位的长处,不断提升了业务水平。
  (3)强化司法所日常管理。全县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定期上报相关报表和汇报工作动态。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单独立卷。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宣告、公益劳动、请销假、入矫解矫、奖扣分等制度。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司法局年终联合检查中,被随机抽查的7个司法所(鹿峰、樟市、龙潭、太和、正和、黄沙坪、方元)全部通过检查,矫正人员全部到齐,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案件,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4)从严打击违反监管人员。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收监10人。今年以来我局对因违法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矫正人员,收监执行3例。有力的震慑了社区矫正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全面清查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为了严格规范管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社区矫正股在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教育,各司法所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月需有8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1、不断扩大援助范围
  一年来,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自去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0日,完成 法律援助案件280件,为受援群众减免及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注重质量,强化纪律,保障案件质量
  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例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做到援务及时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将法援案件办理情况、案件补助发放情况报送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100”工程考核办公室、县统计局;每季度末月通过省司法厅网站、县政府的网站、上墙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公示,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法援案件听庭监督力度。听庭是全面监督案件承办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措施,我局做到分管领导每季度、中心主任每月听庭,通过听庭全面了解承办人举证、质证、辨护(发表代理意见)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开庭情况,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办理案件的情况,并将发现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3)坚持对受援人及时回访。通过回访,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提升法援案件的实效;着重了解案件办理满意度、是否收取受援人财物、案件是否执行等情况。今年对88件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率达应回访案件的100%,受援人对案件满意度达99%以上,同时也发现了少数存在的问题,例如执行不到位、承办案件不尽职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以此提高法援案件质量。
  3、强化督查,突出实效,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多措施跟踪该项工作开展。中共桂阳县委法治桂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知》(桂法治办发〔20xx〕11号),对20xx年度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10月14日,根据督查结果,下发《关于落实20xx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报》(桂法治办发〔20xx〕13号)。据统计,全县102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已有83个单位法律顾问合同备案,聘请率达81.3%。
  一是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我局于8月13日下发《印发的通知》(桂司发〔20xx〕14号)。通过组织律师学习、自查自纠等措施,教育引导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律师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成为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严把公证质量。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90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800次。狠抓办证质量,严把公证质量关。
  (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司法所长进行岗位培训,并选派人员分别到省厅、市局和县委党校参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技能培训。
  积极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桂阳县司法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桂阳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
  二、20xx年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治桂阳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大调解”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为“聚力建小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化法治桂阳建设工作。
  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计划生育、国土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 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的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减少社会乱源。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做好20xx年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群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事件的处理和化解工作。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证机构《两个办法》的学习落实和督导,不断提升公证员在办证实体、办证程序、公证卷宗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规范化水平。适时开展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巡查工作,切实提高公证办理质量。
  (五)扎实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互联网+司法新思路”的平台,努力为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狠抓法律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降低受援门槛、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创先争优、爱民为民”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和以 “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案件数量实现新突破。
  (六)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学习,加强“四型机关”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大力倡导读书学习、调查研究的风气、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机关廉洁、廉政氛围。

桂阳县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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