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发布时间:2020-05-28 11:07:07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浅谈“十二五规划”的环境友好型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由环境友好型技术、产品、企业、产业、学校、社区等组成。主要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少污染与低损耗的产业结构;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一、基本概念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过来,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目标则是将生产和消费活动规制在生态承载力、环境容量限度之内,通过生态环境要素的质态变化形成对生产和消费活动进入有效调控的关键性反馈机制,特别是通过分析代谢废物流的产生和排放机理与途径,对生产和消费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采取多种措施降低污染产生量、实现污染无害化,最终降低社会经济系统对生态环境系统的不利影响。

二、名称由来

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发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200多处提及包含环境友好涵义的“无害环境的”(EnvironmentallySound)概念,并正式提出了“环境友好的”(EnvironmentallyFriendly)理念。随后,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产品得到大力提倡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社会又提出实行环境友好土地利用和环境友好流域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城市,发展环境友好农业、环境友好建筑业等。2002年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所通过的“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多次提及环境友好材料、产品与服务等概念。2004年,日本政府在其《环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要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3月份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在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正式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在较短的时间内被迅速提升到如此高的战略地位,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资源环境问题成为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瓶颈约束,而破解瓶颈约束需要理论创新,这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提出的社会经济基础。其次,科学发展观成为统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纲领和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做到实际工作有旗帜、有目标、有抓手,这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提出的政治基础。从这两点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环境保护的角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向着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并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既是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面旗帜,也是全面系统开展环境保护实践的总抓手。最后,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是国际社会环境保护战略思想演变和可持续发展实践进展的必然结果,这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提出的认识基础。

三、重要性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因环境问题而起,并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而形成的一种整体性思维方式,将有利于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行为、政治制度、科技支撑和文化纳入到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框架下,是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的集合。

四、基本特征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以环境友好为特征的新的人类社会发展形态,是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也必然是人与人基本和谐的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必须符合生态规律,向着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和方法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绿色政治制度、环境文化价值观、绿色科技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素,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环境友好的概念是动态的和分层次的。在现阶段,环境友好首先应该是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负荷和影响要达到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的最小化;最终这种负荷和影响要控制在生态系统的资源供给能力和环境自净容量之内,形成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循环。

五、重大意义

它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源和环境的支撑。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国际竞争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保护环境和生态。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使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相协调,就是要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较快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也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有环境作保障。中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保障国家安全和提高中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解决中国建设需要的资源问题,着眼点和立足点必须放在国内。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能够控制和降低对国外资源的依赖程度,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能够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能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核心

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活动的组织方式决定了经济基础,进一步决定了上层建筑。所以,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形态的性质和方向。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和以牺牲环境容量为代价来获得财富数量的增长,表现出典型的高消耗、低效益和高污染排放特征。因此,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低资源能源消耗、高经济效益、低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也就是说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七、政治制度保障

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绿色的政治制度保障。这里的绿色政治制度内容至少应包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的政绩观和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机制等三个方面。它们是保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高制度保障。只有这些基本制度建立和落实好了,政府才可能进一步制定和切实实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绿色政绩考核制度、绿色贸易政策和绿色财税金融政策等环境友好型的管理制度和政策。绿色政治制度既要依靠绿色的政治家及其政府,更要凭借公众的绿色力量,实行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在发达国家,公众既是上世纪传统环保运动的发起者,也是当今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决策者和建设者。

八、价值基础

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价值基础。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先建立超越传统工业文明的生态文明,使人类在经济、科技、法律、伦理以及政治等领域建立起一种追求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对环境友好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并以生态规律来改革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九、技术支撑

绿色科技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技术支撑。人类科技发展史充满了对抗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思维,已有的科技极大地延伸和丰富了人类占有和掠夺自然的能力,加剧了人类对自然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了自然界对人类报复性的反应。换句话说,环境危机具有一定的技术内涵,即人类误用技术或无节制的利用技术导致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突破传统的科技进步的逻辑思维方式,科技进步的新思维应着眼和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共生和共存,而不是对抗和征服。传统工业文明科技指向了稀缺、污染、不可持续的资源范围,而绿色科技应该是指向丰裕、清洁、可持续利用的资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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