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非法辞退)律师拟定版本

发布时间:2018-06-30 00:44:45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 XX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2345

被申请人:北京XXXX整合营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3号楼1203室。

法定代表人:XXX,负责人XXX,联系电话: 12345

申请事项:

1、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x 元;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8月部分工资、9月份、10月份3天工资及26小时加班工资合计X

3、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项目提成合计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72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岗位:高级策划。申请人自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并能认真履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业务方面也有突出表现。20XX1010日下午被申请人在未提前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肆意捏造原因,口头辞退申请人,申请人当天完成了完成离职工作交接,20XX1011日开始没有在被申请人处上班,20XX1016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所在地要求支付工资,并讨要无故辞退申请人说法。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申请人,但申请人在试用期间各项工作均表现的不错,被申请人也没有给出具体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现申请人为维护合法利益,特向贵局提出仲裁,理由如下:

申请人遭到被申请人的无预告辞退,自20XX1011日开始无法继续上班。申请人在工作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被申请人非法辞退申请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被申请人辞退申请人为违法辞退。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故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1个月的赔偿金,申请人平均每月工资为X元,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为X元。

劳动仲裁申请书(非法辞退)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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