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09年部分学院院长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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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2009年部分学院院长等职位
公开选拔实施方案
为推进宁夏医科大学建设“博士点授予单位”工作,改善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宁夏医科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学校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党政领
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切实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真正建立起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善于管理、廉洁高效的中层领导班子,为推动我校“建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公开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条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公开选拔的岗位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此次公开选拔的岗位为理学院院
长、管理学院院长、药学院院长、外国语教学部主任、医学教育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正处)
、公开选拔的任职条件与资格
公开选拔的干部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中规定的条件,身体健康。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教学
和科研管理能力;
2.学风严谨,思路开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
3.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二年以上4.具有公开选拔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且主持国家级课
题;
5.年龄不超过48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个人情况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有行政管理经验
者可优先考虑。
四、公开选拔的范围区内外符合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参加公布职位的公开选拔。
五、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公开选拔采取面向区内外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主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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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阅卷、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正式聘任。
一)发布公告
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宁夏日报》和中
国教育科研网上将拟选拔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选拔范围、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9日至1月18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宁夏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网上报名登录宁夏医科大学组织部
(zzb.nxmu.edu.cn)。报名者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另附),提供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相关工
作经历等材料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获奖成果或是回国留学
人员,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依据
公开选拔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党委审核,资格审查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三)笔试与阅卷
学校党委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笔试。笔试采
取闭卷方式,占总成绩的25%。笔试试题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题库提取,阅卷工作由学校组织部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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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
测试应试者的一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计划、决策、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