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23-02-16 20:29:00

云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建筑工程学院2012级建筑学2013-2014学年学年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根据2010628日《云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制定了我院的评分标准,以下为本学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能力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体育测评分×1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凡德育、能力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德育、能力类加分项目:1.被评为学生先进个人:国家级加16分、省级加8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2.作为先进班集体成员: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3.参加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参加讲座需老师签字证明,以学校或学院审批为评分依据,每参加一项1分,最多加10分。(注:参加讲座的加综测或义工各选一项4.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项加2分,最多加10分。(辩论赛、篮球赛、排球赛等)5.所在宿舍获校级文明宿舍、党员示范宿舍加8分,获院级文明宿舍加4分。6.有义务献血加6分(献血时间在20139月至20142月之间)7.院级参加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各部部长、副部长加15分;学生会干事加5分)8.班级参加班委工作的各班委各加分10分。9.个人(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学习、文艺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353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10.集体(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科技、学习、文艺竞赛中获奖)成员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成员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成员按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成员按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53分。11.在本校通过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的,每通过一门加2分,最高加10分。12.凡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加2分,最多加20分。-1-/5
云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德育、能力扣分项目:1.触犯国家刑律者综合素质测评以0分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行为,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其它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视为德育测评不合格。2.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扣4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受警告处分扣25分,受通报批评扣10分。3.凡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最多扣20分。4.根据本学期已统计的假期社会实践情况:参加社会实践加2分,未参加扣5分。注:可累计加分,若加分结果德育、能力测评超过100分,以100分计;可累计扣分,若扣分结果测评为负分,以0分计。智育类基础分=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包括除体育课外一学期所学全部课程(含选修课程),体育课成绩在体育测评中考查,体能测试成绩也不再记入智育分。实行学分制的成绩可按相应的学分积点计算。学生所选课程如出现重修,重修后的课程成绩不纳入本学年的测评。补考通没通过都已期末考试成绩统计,选修课只有“通过”没有成绩的,取该同学其他科目总成绩的平均分。缓考的该科目成绩栏不计分,缺考的该科目栏及0分。(特殊情况需书面证明。加分项目:1.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3名,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2分。(注:一年级和专升本新同学第一学期以期末考试成绩计算)2.国家英语等级考试:通过CET68分,通过CET44分,CET4达到优秀(550分)加6分。3.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四级加8分,通过三级加6分,通过二级加4分。扣分项目:1.补考或课程没修到学分,每补考一门次扣5分,补考仍不及格或课程没修到学分,再扣5分。2.无故旷课,每旷课1学时扣1分。不按时交作业、调查报告,每次扣1分。3.考试作弊一次扣20分。注:可累计加分,若加分结果智育测评超过100分,以100分计;可累计扣分,若扣分结果智育测评为负分,以0分计。体育类-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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