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安全系统知识学习系统

发布时间:2020-07-10 09:09:00

省建筑安全知识学习系统

一、单选题:

(一)管理

1.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在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8.“3E原则”指的是利用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法制对策防止事故的发生

9.(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

10.安全管理必须要有强大的动力,并且正确地应用动力,从而激发人们保障自身和集体安全意识,自觉积极的搞好安全工作。这体现了人本原理中的(激励)原则。

11.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够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这就是(动力原则)

12.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坏和环境破坏的场合,事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这体现了(预防原理)的运用。

13.预防原理的(因果关系)原则告诉我们,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原因可归结四个方面。

1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5.(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6.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危险度是由(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决定的

17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8.(紧急救援预案)不属于为防止事故发生而采用的安全技术。

A.限制能量 B.整改事故隐患 C.紧急救援预案 D监控危险源

19.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控制危害和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

20.从安全生产来看,危险源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状态)

21.关于“动态相关性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如果管理系统的各要素都处于静止状态,就不会发生事故)

2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23分包单位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进行验收时,可不参加的是(业主)

总承包 分包 业主 出租单位

24.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首先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下列容不属于公司级安全教育容的是(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A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B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C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25.施工商务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等一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安全验算结果 B安全预算 C施工人员 D监理工程师

26.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7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28.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A 预算 B决算 C概算 D 核算

29班组级安全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教育。下列容不属于班组安全教育容的是我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A我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B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C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D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0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者三级

3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一次。

3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3.施工过程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4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明确岗位安全责任)

3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36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37 建设工程项目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1万m2及以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万-5万m2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万m2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8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以下的应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设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9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置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40土木、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必须按照总造价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名)

(二)法规单选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

4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强制性行业标准)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是一部(推荐性行业标准

7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8下列(刑事拘留)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9下列(罚款)不属于行政处分,即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由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10下列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主刑的一项是管制

刑事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主刑种类五种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附加刑三种:(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11行政处罚种类: A警告;B罚款; C没收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E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F行政拘留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

12《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13《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4《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15(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1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呢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7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8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1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2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2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2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26(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28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9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0(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1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3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

33原建设部从1996年开始申办在我国执行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并于(2001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我国正式批准在中国除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卫生公约,成为实施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第(15)个国家

34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的一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

劳务分包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3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 )中规定,建质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25%)。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三)技术单选

1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每块脚手板的重量不宜大于30kg,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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