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比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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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比较
农业社会属于熟人社会,工业社会属于陌生人社会。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化是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往往会混杂、重叠和胶合在一起,从而在社会治理上出现政策和行为选择上的困难。因为,在熟人社会中发挥社会整合作用的主要是习俗、习惯和道德,而陌生人社会则需要通过健全法制和民主的途径去获得理性秩序。就近代法律制度是在熟人社会解体的废墟中产生的而言,它本身就是由于存在于熟人社会中习俗型信任的消失而用来填补空白的制度设置,随着法制的健全,信任变得越来越无关紧要了,法制的完善往往潜在地包含着这样一重含义:一个社会即使没有信任也可以良好地运行。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由于信任的消解,在日常生活的层面,人们之间的交往付出越来越高的成本代价。正是这一点,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总的历史进程来看,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就是中国社会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交叉重叠在一起。由于单位身份终身制的疏松化,以同事为特征的熟人开始朝着陌生化的方向转变。在农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过程中,又把农村中固有的那种熟人社会中的习俗、习惯等带入到城市这一陌生的环境中来。从而在社会治理方面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习俗、习惯以及道德无法对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支持,也就是说,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是不能够寄托于对习俗、习惯和道德力量的依托的;另一方面,当我们要求去建立、健全民主和法制的时候,又受到习俗、习惯等因素的抵制,使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无法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考察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特征是有意义的。
一、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托夫勒在谈到农业社会时,准确地指出了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小规模的地方性生产,培养人们非常狭隘的浓厚的地方观念。他们大多数人只关心自己,而和他们的邻居和村庄一起排外。”[1]他们的世界只属于熟人,陌生人任何时候以及在任何地点,都是可疑的和受到排斥的。在农业社会,一切都是千古不易的,世界是那样的确定,熟人社会的格局是每一个人都熟悉的、习惯的和被看作为自然的,因而导向封闭,人们甚至在心理上不能接受陌生因素的侵入而打破他们习惯的世界。
可以说,在农业社会中,陌生人与熟人是非常容易区别的,是可以准确定义的,陌生人就是陌生人,熟人就是熟人,他们都在作为一个人的完整整体性上属于陌生人或熟人。然而,在工业社会中,陌生人和熟人之间的区别就变得模糊了,陌生人之间可能会因为有着共同的价值观而具有熟人的性质,而熟人之间可能会相互猜忌而成为陌生人。人与人之间,某些方面是陌生的,而另一些方面又可能是熟悉的。吉登斯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在前现代文化中,地方性社区总是更大的社会组织的基础,‘陌生人’在这里指的是‘一整个人’:某个来自外部世界并潜在地让人感到疑虑的人。当然很可能存在许多其

他因素,使这个从外部迁入某个小社区的人得不到这个社区内部成员的信任,甚至当他在这个小社区居住了许多年以后,情况可能仍然没有改变。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不会以相同的方式如此特别地与作为‘整体’的陌生人打交道。尤其是在许多城市情境中,我们不断地与之不同程度互动的,是那些我们或者知之甚少或者从未见过的人,而这种互动所采取的是转瞬即逝的交往形式。”[2]
当然,正如吉登斯所说:“在传统文化环境中,也充满了焦虑和不确定性。”[3]但是,熟人社会亲缘关系的确定性却足以抵御不确定性的风险,即使有风险,也不会长久地刻在亲缘关系之上,更不会冲击亲缘关系。因为,“传统文化的风险环境由物质世界的种种危险所主宰。”[4]在某种意义上,这种“风险”只会更加强化亲缘关系和对亲缘关系的依赖。吉登斯描绘这种情景说,“用现代标准衡量,婴儿死亡率和妇女生育时的死亡率都极高。对那些有幸度过了童年时代的人来说,人均寿命仍然相当低,许多人还得忍受慢性疾病的痛苦,并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侵袭。……所有前现代的社会秩序都会程度激烈地受到变化无常的气候的影响,它们很难抵御诸如洪水、风暴、暴雨或大旱等自然灾害的影响。”[5]这类来自自然的物质性风险根本不会对人们之间的亲缘关系作出任何消极的暗示,反而会使亲人们更加紧密地结成共同行动的群体,去对付这类风险。
总的说来,农业社会虽然也会有陌生人出现,但这个陌生人主要是一个自然的陌生人,而且这个社会能够很快地消灭这个陌生人。可以想像,当一个陌生人在某一熟人圈内出现的时候,人们立即就会抱着充分的好奇心了解他,当发现他不怀敌意和不具有危害性时,他立即成了熟人;同样,在试探性的接触中发现了他的敌意和危害性时,就会立即做出驱逐甚至将其杀死的决定。总之,不管采取什么方式,陌生人被消灭了,熟人社会恢复原状,一如惯常。工业社会不同,它不仅依然大量存在着自然意义上的陌生人,而且随时随地地把自然意义上的熟人转化为陌生人,这个社会无时无刻地不在制造陌生人,因为这个社会无法容忍熟人,它时时要求打破熟人圈子中的惯性、惰性和封闭性,它在何种程度上瓦解了熟人圈子,也就在同等程度上拥有了社会活力。

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之后,人们开始只关注自己的活动和自己的利益,“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6]因而,工业社会以及它的市场经济,把完整的个体的人的存在抽象化为“经济人”,使人只认识金钱和利益得失,时时处于计算与算计的行为谋划之中,这对农业社会的“亲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因而,农业社会熟人环境中的“亲情”也就不再能够发挥联结社会关系的纽带作用。然而,社会又必须以人的集合体的形式出现,而且,人的精心计算或算计所欲获取的利益,也需要在社会中才能实现。人们必须找到一种可以把他们联结起来而构成社会的中介因素,契约就是这种因素。所以,在工业社会,以契约为中介的社会关系是最基本的类型。在经济活动中,契约直接以合同的形式出

现,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交往与联系中,契约则以其他形式化的规则体系出现。正是这样,契约关系被确立了起来,并成为工业社会中的人们能够赖以交往的基本性的社会关系模式。
我们经常把工业化与城市化并提,其实,城市化并不等同于工业化,工业化是体现在产业的属性上的,但是,城市化却造就了陌生人社会,从而为工业化所需求的人际关系、规范体系、制度环境提供了适宜的温床。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洗礼,在陌生人社会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亲缘关系是重要的,特别在核心家庭中更是如此,但是它们再也不是高度组织化的跨越时—空的社会纽带的载体了。”[7]
吉登斯通过创造“脱域化”这个概念而准确地描述了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转变的特征,他说:“脱域机制把社会关系和信息交流从具体的时间—空间情境中提取出来,同时又为它们的重新进入提供了新的机会。”[8]这对于理解陌生人社会的复杂性和交往可能性,是一种合理的解释。也就是说,吉登斯试图在陌生人社会中发现那种使熟人社会联系起来的因素,并指出这些因素依然在发挥作用。其实,吉登斯的所谓“脱域化”,在形式上就是社会的开放,社会越是开放,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是频繁,陌生感就越强。这虽然与人们的感性知识不相符,然而事实就是这样。我们所在的陌生人社会并不是因为人们之间交往得少了,而是交往的多了。所以说,陌生人与熟人的区别并不取决于人们之间的交往频率与次数,而是由社会整体上的开放程度决定的。在农业社会中,也许邻里因为某些事情而成为仇敌,相互之间并不交往,但是,他们之间却是熟悉的,属于熟人。在工业社会,商人们因商务活动而频繁地交往,但他们之间可能是陌生的,属于陌生人。可见,哈贝马斯等现代思想家以为人们之间的交往就可以改变社会,其实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开放,在开放的条件下,仅仅是交往,无助于把陌生人社会改造成熟人社会。开放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现实,我们已经拥有的陌生人社会也是一个不可能改变的现实。我们只有承认陌生人社会的不可逆转性,才能自觉地去发现陌生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才会根据陌生人社会新的变动去思考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
二、习俗型信任与契约型信任
熟人社会中的信任是基于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展开的,首先是亲缘,其次是地缘,只有在此基础上,其他类型的社会关系才有可能建立起来。关于熟人社会中的信任,吉登斯认为:“信任的第一类情境是亲缘关系,在大多数前现代制度下,它是社会关系‘群’在当时的时—空条件下得以组织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模式。亲缘间的联系通常是紧张与冲突的焦点。但是,无论包含了多少冲突并引起了多少焦虑,亲缘关系仍然是人们可以依赖的普遍性纽带,凭此人们才能在时—空领域内构建起行动。这一点,无论是从相当非个人化的还是更加个人化的关系层次上看,都是如此。换句话说,人们通常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亲戚们去承担各种义务,不管他们是否对被承担义务的具体个人有无同情心。更有甚者,亲缘关系的确还经常提供一种稳固的温暖或亲密的关系网络,它持续地存在于时间—空间之中。总体来说,亲缘关系所提供的,

是一系列可信赖的社会关系网络,它们既在原则上也(常常)在实践上建构起了组织信任关系的中介。”[9]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随着人们拥入城市,这种亲缘关系所构成的社会关系群就基本上处于解体状态,既使没有完全解体,亲缘基础的社会关系“群”在规模上也日益缩小,事实上,工业化使有着亲缘关系的人被分解开来而安排到不同的生产部门和不同的生产线上,从而使生产关系冲击着亲缘关系。有着亲缘关系的人由于联系和共同行动机会的减少而大大疏远和受到削弱。这样一来,亲缘关系在人们的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和价值就越来越被排挤到边缘地带,甚至,那种由生产和交换而结成的陌生人关系取代了亲缘关系,并成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
我们也看到,在中国社会工业化的过程中,创业者倾向于与那些与他有着血缘、地缘、学缘关系的人们共同创业,其中,就包含着那种既要走出农业社会而又受农业社会熟人间信任模式影响的状况。这些人对于契约及其制度感到不适应,更习惯于熟人社会的行为模式,更信任熟人。所以,一旦走上创业的道路,总是从家族企业开始,随着事业的扩大,共事者的圈子也像水纹一样一圈圈地扩展。而在每一个圈上的具体节点上,又会形成一个个小的圈。这种由“熟人圈”组成的企业,实际上在强化着农业文化,与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开放性相悖逆,无法积极地融入以契约型信任为基础的社会性协作体系。这也是为什么较纯粹的家族企业往往不拥有光明的发展前景的原因。当然,在亚洲国家,也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家族企业。但是,如果细察这些企业,它们的家族性质已经所剩不多了,它们往往是经历过一次或多次“改制”而把其创业初始阶段的农业文化、熟人体制及其信任因素涤涮净尽了,并变成了工业社会应有的企业模式。
熟人社会中的信任在本质上是一种习俗型信任,或者说,它是一种不具有普遍性的信任。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熟人社会中直接交往的人际关系,它的感性特征决定了它无法推广到间接交往甚至疏于交往的人们之间。当然,在工业社会中,熟人社会的地缘、血缘以及学缘框架也会对信任发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在一个陌生人的环境中,“老乡”关系一下子就会把两个人拉近很多。但是,地缘、血缘、学缘等对于信任的产生来说,所起到的只是一种促进和增强的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所以,这种信任表现为熟人社会中的每个成员的感性,只能归入习俗的范畴。其实,习俗型信任是发生在封闭社会之中的,反过来,习俗型信任又强化着封闭的熟人社会,特别是习俗型信任发展到自己的极端化形式即宗教迷信的时候,也把人们封闭在心灵圈子之中了。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当社会走向开放的时候,习俗型信任以及宗教迷信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向外追求和束缚了社会的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打破习俗型信任以及宗教迷信的束缚,就是最重要的拓展社会开放空间的途径。就此而言,怀疑主义的出现是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的。可以说,怀疑主义哲学对于近代社会理性精神的出现有着不可怀疑的贡献。近代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地在物理空间、科学认识空间以及心灵空间上“开疆拓土”,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怀疑主义的贡献。但是,怀疑主义也瓦解了人们交往活动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信任,使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被契约关系所格式化。在一定程度上,人们社会生活的“异化”状态也是与怀疑主义哲学的作用分不开的。

客观上讲,在陌生人之间也是不可能存在着习俗型信任的。因为,“陌生人还没有理由去信任,也没有理由被信任,由于他们共有的行为虚无假设,他们互不了解,因此在彼此遇见时是小心翼翼、互不信任的态度。”[10]但是,陌生人需要交往,因为把他们投入陌生环境中去的因素又迫使他们必须在交往中去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遇,而交往又离不开信任。所以,他们就发明了契约型信任。也就是说,本来,在陌生人社会中是缺乏信任的,但是,没有信任,交往就会是非常危险的活动。我们可以想像,一个受到熟人社会习俗熏染的人进入陌生人社会的交往关系中,如果带着他已有的非常感性的习俗型信任去参与交往过程,肯定是一个寻求灾难的行动。在一切国家、一切地区,我们都看到,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中,农民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群体,原因就在于:农民持有的是熟人社会中固有的习俗型信任,而行骗者恰恰是利用了这种信任。或者说,行骗者运用了陌生人交往的经验而在缺乏陌生人交往规则的地方来进行交往活动,并从中受益。这是不是说,在陌生人的交往关系中根本不存在信任的问题呢?不是的。在陌生人社会,一切交往活动在原则上也都需要得到信任的支持,只不过这种信任在表现形式上是根本不同于熟人社会中的那种习俗型信任的,而是用一种契约型的信任取代了习俗型信任。在此,契约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契约本身就是不信任的结果,也是不信任的标志。因为,如果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的话,是不需要契约的,只有在不信任的时候,才会有契约。陌生人的交往,在初始的时候,的确是没有信任的,而且轻信也是很危险的,所以,利用契约这种形式,是比较明智的选择。这样一来,我们就看到了契约的另一方面即其功能性的特征,那就是契约可以使相互不信任的陌生人交往,使他们通过契约而相互信任,尽管在直接的意义上,他们是信任契约以及信任那种支持契约的制度,只是在间接的意义上才是他们相互之间的信任,但是,就他们的交往来说,信任依然是一项必要条件。由此看来,陌生人社会中的信任是由契约造就的和通过契约来加以维护和维持的,所以,我们把这种信任称作为契约型信任。
习俗型信任是完整的和具有总体性的信任,对于这种信任形态来说,要么信任,要么不信任,没有中间形态。所谓“半信半疑”,是就近代工业社会中的契约型信任而言的,因为,契约型信任在交往者之间所确立起来的是关于人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信任,而且,只要建立起关于某一或某些方面的信任,就已经能够满足交往的需求了。如果考虑到契约型信任的环境,就会看到,工业社会不仅因为其陌生人关系而使人们对交往对象的总体性认识无法实现,而且,它的官僚制结构也决定了它的治理体系在多数情况下对于多数人来说是不透明的,权力如何运行、决策的真正动因及其过程等等,对于多数人来说,只能了解一个大概。再则,这个社会的人际结构决定了每一个人都可能每日每时与不断变更的陌生人进行交往,而且相交往的人往往不是一对一的,而是一对多的。在这种条件下,一个人是不能够凭感觉来决定应当信任谁的,只有当某人与他确立起了契约关系,他才能依据契约去信任签约者。所以,契约就是选择信任对象的手段,通过契约,他所信任的也就仅仅是与契约相关的方面。但是,正是由于这种信任不再是总体性的信任,而是有选择的、分部式的信任,使它具有沿着线性路径扩展延伸的可能,这就是对签约了的陌生人的信任,也可以延伸到对匿名的签约者的信任。这就是契约型信任对习俗型信任的超越,是工具理性对感性的超越。有了这种超越,信任的人格内容消解了,理

性色彩增强了,因而也就变得可以普遍化了。这样一来,契约型信任对于理解近代工业社会的治理结构,也是一个有价值的视角了。
总之,在工业社会这样“一个具有流动性、需要合作及依赖陌生人成为突出特征的社会中,……基于个人交往经验的信任没有多大帮助。那些仅只依赖个人熟悉为基础的过时信任生成机制的社会是完全低效的,因为它使我们在缺乏可选择的信任产生机制的情况下放弃许多于彼此有益的合作机会。”[11]所以,在工业社会的陌生环境下,社会交往得以展开,需要有一种新的信任形式来取代农业社会熟人环境中的习俗型信任,这种新的信任形式就是契约型信任。有了契约型信任,社会重新得以延续,而不是在个体意识生成的条件下被分解为一个个孤立的“原子”。但是,从根本上说,契约型信任并不是信任的原生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它正是信任的异化形态。因为,习俗型信任是基于情感的,是发生在熟人社会中的,所以不可能从这种信任之中发展出行为选择的策略。契约型信任就不同了,它是基于理性的,从属于利益谋划的和发生在陌生人社会中的,所以是可以作为一种工具而加以利用的。就此而言,契约型信任必然会发展出人的行为选择策略。然而,信任一旦成为一种策略,也就失去了信任所应有的性质,转化成制造不信任的因素,即使作为策略的信任能够赢得一时的信任,也是属于不诚实的表现,而且这种信任的策略性动机一旦被识破,就会立即陷入破坏性的信任危机状态。当然,我们又必须看到,契约型信任作为陌生人社会和多元开放社会中的信任,是深深植根于这种现代制度性承诺及制度性承诺的可信任性之中的。正是制度性承诺及制度性承诺的可信任性,使契约具有了承载信任的载体功能。
三、面向后工业社会的人际关系再造
在西方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人际关系从“熟人社会的”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是一个自然进程。中国改革开放后,也出现了从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向陌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的转变。但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能否去自觉地加以引导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事实上,在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条是自觉地通过民主、法制的建设,促进契约关系的形成,从而加速熟人社会的解体,用陌生人社会取而代之;另一条道路就是根据全球后工业化的历史趋势去自觉地建构人际关系,促进具有后工业社会特征的人际关系的生成。这意味着人际关系上的一个跨越式发展,即跨越工业社会的陌生人人际关系,直接地从农业社会的熟人人际关系转变到后工业社会的陌生人人际关系。
在“熟人社会”中,虽然人际关系是建立在亲缘、地域等基础上的直接性的联系,并以习俗型信任为特征,但是,这种人际关系是一种较为稀薄的人际关系,它是沿着线性的途径展开的。就人际关系赖以展开的每一个原点来看,在最近的一个圈子内会表现出较为细密的状况,随着圈子的扩大,也变得递次疏松了。或者说,这种类型的人际关系是有密有疏的。不过,农业社会人们交往上的动力是比较弱的,这决定了人际关系在整体上是较为稀薄的。所以,我们说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种“稀薄的”人际关系。由于这种人际关系主要受到自然因素而不是社会因素的制约,我们也倾向于把这种人际关系看

作是自由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不自觉的自由。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定位在“自由稀薄的人际关系”上了。
正是由于人际关系的稀薄性状,才对人们之间的信任提出更为迫切的需求。因而,我们在所有地区的农业社会阶段中,都可以看到其文化、思想以及宗教对“信”的强调。同时,稀薄人际关系作为一种较为简单的人际关系,是能够通过“熟人”的中介而维护信任的。但是,这种发生在熟人中的、满足于稀薄人际关系需求的信任,主要从属于习俗的规范和满足于习俗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具有直接的功利目的的。当然,我们在熟人社会中也可以发现大量事例来证明信任与“事功”活动联系在一起。事实上,这只是表面现象,在其背后,我们发现这一时期的信任是与习俗一体化的。也就是说,自由的稀薄人际关系是发生在“熟人社会”中的,这是农业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在“熟人社会”中,“通过共同朋友和熟人的间接联系使行为更为公开化。这增强了信誉的重要性,使他我与自我更为谨慎地对待他们表现出来的合作形象,促进了自我与他我信任与合作的可能性。”[12]
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陌生人社会,把人们的交往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用契约、物以及其他物化了的设置中介了人们之间的人际关系。同时,人们之间的交往也不像农业社会那样由于地域和亲缘的原因而持续下去,而是偶发性的、间接性的和间断性的。一方面,陌生人处在工业社会的分工—协作体系中,必须与他人交往和发生关系;另一方面,由于陌生人的流动性以及可供选择的交往对象的多元性,又决定了他与特定对象的交往和联系并不是持续不变的。所以,工业社会中的陌生人人际关系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间断性人际关系”。在农业社会,熟人的人际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然的内涵,受到自然因素以及习俗、习惯的制约,到了工业社会,所有这些因素都成了边缘化的制约因素,取而代之的是制度性的规范和规则。当这些制度性的规范和规则发挥着规约人际关系的功能的时候,实际上是把人际关系格式化了。所以,工业社会中的陌生人人际关系又是一种“格式化人际关系”。也就是说,“间断性”和“格式化”是工业社会人际关系的两大基本特征。
在后工业化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社会的网络结构正在生成。关于“网络”,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指技术网络,即互联网;其二,是指社会的网络结构。它们之间又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就技术网络而言,它改变了人的交往方式和交往途径,同时,也改变了交往主体的特征。通过技术网络的交往,由于通过“人——机——人”的方式,交往主体的身体不在场,各自的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学位、地域等表明自己身份的部分既可以公开,也可以掩盖。根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你是否在网上使用真实姓名”时,答案顺序依次是:从不使用、偶尔使用和使用分别占67.5%、20.4%和2.0%。[13]可见,绝大多数人不愿意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这说明,人类在社会交往方面出现了一种不同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那种陌生人社会,这是一种新的陌生人社会。如果说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那种陌生人是纯粹客观的社会运动的结果,而在网络世界中出现的这种新的陌生人则是主观选择的结果。这是一种全新的状况。虽然都属于陌生人社会的范畴,社会的客观运动所造成的陌生人与主观选择所造成的陌生人是有着本质上的不

同的。如果说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陌生人社会可以通过契约关系和法制框架的确立来加以规范的话,那么在新的陌生人社会中,沿用这些做法显然已经不行了。同时,技术网络中交往方式与交往关系也在整个社会中显现了出来,它意味着整个社会也已经被改变成一个具有人际网络结构特征的社会。这种社会的网络结构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那就是以制度化的方式把熟人社会中传播信息的路径确定下来,从而使人的信誉能够公示在一切合作行为主体面前。虽然他们是陌生人,但他们可以在需要相互了解的方面和时候,实现相互了解,而且可以达到“熟人社会”中无法达到的理性化的了解。
可见,在后工业社会,我们面对的同样是一个陌生人社会,但这一陌生人社会在根本性质上不同于工业社会中的那种“间断式陌生人社会”,而是一种“网络式的陌生人社会”。在网络式陌生人社会中,交往关系中的中介因素依然会发挥作用,但直接的多向度交往变得越来越频繁,那些使人成为陌生人的因素开始从发挥使人分离的作用而转向发挥使人连结起来的作用。就其根本来看,陌生人之间的网络结构告别了交往主体间的单向联系,代之以主体间的多向联系,如果加以必要的制度安排,不仅交往主体获取交往活动必要信息的成本会大大下降,而且交往风险也会最小化,即使出现了交往风险,预警及其补救也都是非常容易的。所以说,网络式陌生人社会在人际关系上的表现是“自由稠密的人际关系”。
就这种人际关系是自由的而言,使人们在交往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机会和选择能力都得到了提升。上述可见,在格式化的人际关系中,人们之间交往通道和交往方式都是固定的、程式化的,这不仅限制了人们的交往空间,而且,也使人丧失了选择能力。自由的人际关系则可以使人在全方位的交往空间中作出行为选择。就这种人际关系是稠密的而言,它促使人们必须以开放的心态面对他人,必须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共存,封闭自己甚至连生存下去的可能性也没有。这样一来,人与人的合作才是惟一的出路。合作是交往行为和交往关系的正向价值充分实现的过程,是人们之间的信任充分发挥作用的过程。而且,合作从根本上改变了陌生人的性质,把相互利用、互为自我利益实现工具的陌生人改造为通过合作而互惠互利的陌生人。合作是与信任联系在一起的,而且合作又是促进信任和增强信任的基本途径。这样一来,我们在后工业社会中又看到了一种全新的信任类型,即合作型的信任。
自由稠密的人际关系发生在网络化的陌生人社会中,也是后工业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如上所说,工业社会也属于陌生人社会,但那是一种间断式陌生人社会,它的人际关系是格式化的人际关系。这种格式化的人际关系可以通过成文的规则体系和形式化的制度结构来加以调整。网络化的陌生人社会即不能通过朋友和熟人来维护信誉和获得信任和合作的保证,也不能完全通过成文的规则体系和形式化的制度结构来加以调整。其实,成文的规则体系和形式化的制度结构在调整自由的稠密人际关系方面显得非常不适应和无能为力。因此,在后工业社会中,需要基于信息技术等新的科学技术条件去设计出保证行为公开化的社会运行机制。通过这种机制,能够对人的信誉进行评估,甚至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形成一系列关于每一行为主体的信誉数据和信息资料,以使进入合作关系中的“陌生人”能够将其作为合作行为选择的依据。


在与农业社会的自由稀薄的人际关系的比较中可以看到,由于稀薄人际关系发生在熟人社会中,往往会由于各种非理性因素而使信息全面共享变得困难。熟人社会具有信息共享的优越性,由于人际关系稀薄和简单,某些信息的传播会有着“长波”效应,能够以较小的失真度而迅速传遍生活圈子。但是,这种社会必然会由于某些文化和价值观念上的原因,也会由于认知水平、社会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原因而趋向于对某些信息加以封存,往往只对那些普遍感兴趣的信息加以传播。所以,这是一种“部分信息共享”的社会。到了工业社会,在间断式陌生人社会中,人们是通过有限的形式化通道而进行交往的,他们相互之间有着明确的人际关系界线,人们倾向于保留自己的隐私也尊重他人的隐私。在公共生活中,某些信息有着稳定的正式通道来加以传播,而在私人生活领域,许多信息是不允许传播的,即使加以传播,也是很少有甚至没有受众的。所以,这个社会也还是部分信息共享的社会,也对人们交往关系的健全造成阻碍。
然而,在社会的网络结构中,每一行为主体都与其他行为主体间建立起全方位的交往关系,这种交往关系不是发生在“两个”或“三个”行为主体之间的,而是发生在众多行为主体之间的。当两个行为主体在进行交往活动的时候,这种交往活动是否影响到第三者、第四者……,是可以预知的。同时,在社会的网络结构中,每一个行为主体又是作为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而存在的,都与其他节点处于总体互动之中,每一行为主体对其他行为主体的影响又都具有不可测定性。为了使这种既可预知又不可测定的不可测定性降到最低程度,交往关系系统中就必须有着充分的信息共享。事实上,网络结构已经打破了信息来源途径的单一化,它提供了无限的信息传播途径,处于网络结构中的每一行为主体所面对的都是一个整体的网络,而不是他挑选出来的个别的对象。所以,他的一切方面都会在网络结构中暴露无遗。也就是说,在以往的一切历史阶段中,信息都是有边界的,而网络结构则打破了信息的边界,使交往系统中出现了无边界信息。从而能够实现信息的充分共享,而信息充分共享的直接效应就是信任关系的出现和合作行为的普遍化。
总之,后工业社会将是一个全面信息共享的社会,一切对人们交往关系有价值的信息,都被要求共享。而且,稠密的人际关系及其网络结构也决定了这个社会必须实现全面信息共享,如果制度和法律阻止这种全面信息共享的话,就会失去合法性。可以说,并不是进入后工业社会后人们都一下子变得相互信任和愿意合作了,而是因为,到了后工业社会,人们处于网络结构中了,尽管他们还是陌生人,但网络结构决定了他们必须相互信任和合作,而且也能够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合作。因此,正是自由稠密的人际关系以及社会的网络结构,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是信任的和合作的关系。由此可见,我们当前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根据后工业社会的需要,去自觉地重塑人际关系,通过确立起自由稠密的人际关系而建构起一个普遍信任和合作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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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比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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