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进修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0-07-06 21:21:08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进修管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

我院是一所综合性大型教学医院,1993年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院和全国示范中医医院,负有培养中医高层次人才的任务,欢迎国内外人士来我院临床进修学习。

第二条:临床进修人员必备条件

凡大学本科毕业二年、大专毕业三年、中专毕业四年以上,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一定中医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医师或医士,经过考核后可以在我院参加临床进修学习。

第三条:申请手续

1、首先在我院继续教育处领取进修人员申请表,按表中各栏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经选送单位盖章后将申请表与学历证书复印件寄回继续教育处

2、经继续教育处审查有关证件后,对符合条件者,则由继续教育处发出“来院进修通知”及“进修人员须知”。进修人员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来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学历证书(原件)、执业医师证(原件)。

3、属教学医院或扶贫单位选派的进修人员,给予优先安排。

4、进修期限规定为3个月至一年。

第四条:进修人员守则

1、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必须熟悉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迅速熟练掌握进修科室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一律要佩戴胸卡上岗,积极参加科室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凡在我院进修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收受患者(包括家属等)的红包,隐瞒不交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及红包外,立即终止在我院的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我处直接通报原单位。

3、进修人员的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科目,不得无故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无论何种原因的中途退学,进修费一律不退。临床科室进修医师一律按住院医师要求参加各项医疗工作,包括负责床位并参加值班及门急诊工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寒暑假,一律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分房、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有选送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请假条送经继续教育处登记备案;二天以上须经继续教育处批准方能准假。值班人员休息应在第二天补休,不得累积。节假日值班者,如安排补休有困难,可适当积休。任何个人、同事间函电均无效。擅离工作岗位一天者,取消进修资格,不退余款,不发证书。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结束进修或请假累计数超过半个月/1年或1/半年者,一律不发任何证书。

6、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病史记录纸挪作私用,不得将口罩、帽子、纱块等医疗用品带回进修宿舍。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凡在进修楼住宿者,应保持清洁,整齐,讲究卫生。家属来穗探亲,不得在进修宿舍留宿,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棒、电炒锅等。

7、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交押6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财务科。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者,将由此款中扣除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退回原单位。无违纪者,进修结束将原款退回。

8、进修期满必须写一篇书面鉴定和完成《培训人员考评手册》,进修结束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缴回医院发放的上岗证、图书证、床上用品、钥匙等。所借公物必须全部归还方予退押金。未经同意,逾期不离院者,按日罚款。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0628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进修学习考核管理办法

1、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必须熟悉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迅速熟练掌握进修学习科室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进修学习人员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一律要佩戴胸卡上岗,积极参加科室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凡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收受患者(包括家属等)的红包,隐瞒不交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及红包外,立即终止在我院的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我处直接通报原单位。

3、进修学习人员的进修学习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学习科目,不得无故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无论何种原因的中途退学,进修学习费一律不退。临床科室进修学习医师一律按住院医师要求参加各项医疗工作,包括负责床位并参加值班及门急诊工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进修学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寒暑假,一律不准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有选送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请假条送经继续教育处登记备案;二天以上须经继续教育处批准方能准假。值班人员休息应在第二天补休,不得累积。节假日值班者,如安排补休有困难,可适当积休。任何个人、同事间函电均无效。擅离工作岗位一天者,取消进修学习资格,不退余款,不发证书或证明。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结束进修学习或请假累计数超过半个月/1年或1/半年者,一律不发任何证书或证明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进修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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