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3 08:48:21

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方案


2009年友新街道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沧浪区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街道办事处定员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委办〔2006〕22号)精神和《友新街道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施办法今年将开展竞争上岗及双向选择工作。为更好地指导这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竞争上岗及双向选择是指友新街道办事处内设科室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在选配中层领导职位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一种方式。街道中层领导职位一般是指:街道办事处“三科三室一所一中心”正副科长(主任);双向选择岗位是指:街道办事处“三科三室一所一中心”科员、办事员岗位。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职位(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岗位),以及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不列为竞争上岗的范围。街道司法所所长职位由区司法局统一安排。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遵循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程序公正、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

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范围和任职条件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对象为截止2004年10月31日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册人员(去掉借用人员及临时工)。2004年10月31日以后,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街道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亦可以参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并经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一)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二)自本街道竞争上岗之日起两年内不退休的;

(三)大专(含大专在读)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竞选副股职岗位的一般需要两年以上街道工作经历;

(五)竞选正股职岗位的一般需要街道副股职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军转干部在军队的职级,审定竞争资格条件时可以给予合理考虑。特别优秀的工作人员或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以越一级参加竞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一)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行为的;

(二)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一年,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两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不满两年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三)受到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且处分未被解除的;

(四)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近两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五)其他原因不适宜参与竞争上岗的。

三、竞争上岗职位和双向选择岗位设置

此次竞争上岗职位共17个,具体设置为:党政办公室主任职位1个,副主任职位2个;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位1个,副主任1个;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位1个;经济管理科科长职位1个,副科长职位2个;社会事业科科长职位1个,副科长职位2个;城市管理科科长职位1个,副科长职位2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位2个。

双向选择岗位共15个,具体设置为:党政办公室3个,综合治理办公室2个,经济管理科3个,社会事业科2个,城市管理科4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个。

职位设置详见附件一、二

四、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和公布方案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选职位(岗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工作方案确定后,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文件、张榜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原则上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每人报一个职位,鼓励每人报两个职位。每个职位竞争人数不得少于2人,经组织动员调整后仍只有1人报名的职位,取消此职位的本次竞争上岗,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工委审定后公布。凡放宽职务晋升资格条件或越级参加竞争的人员,须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

(三)中层竞争上岗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1.公布竞争上岗职位及要求(附件一中层岗位公示表)。

2.符合条件人员选择申报岗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附件三中层竞岗报名表)。

3.审定公布参加中层竞岗人员职位及名单。

4.参加中层竞岗面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的方式,演讲时间一般掌握在十分钟左右,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相应能力。面试评委组一般为7-9人,由街道领导、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相关单位领导及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中街道的评委人数应少于评委组人数的半数。竞聘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通知竞争者本人并公布。

5.中层竞岗民主测评。由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争者能否胜任所竞争的职位做出评价,按“胜任”票1分、“基本胜任”票0.5分、“不胜任”票0分三项相加后(有效票的得分之和/有效票数×100),即为竞争者个人民主测评得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竞争者本人并以适当方式公布(附件四民主测评表)。

6.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①依据竞争者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按民主测评和面试成绩分别为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确定后应以适当方式公布。

②街道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尤其要考察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

③街道党工委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必须做到客观、公正,特别要重视考察情况,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全部工作以及对拟任职位的适应程度。讨论决定拟任人选职位,一般按竞争者本人所报志愿确定,必要时可在充分听取竞争者本人意见基础上,由组织上统筹安排。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决定空缺。

7.任前公示和决定任用

拟任人选须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予以公布。拟任人选中需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程序和方法

配合街道中层竞岗,对街道内设科室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科员、办事员岗位进行双向选择。方法和程序如下:

1.公布各科室定编定岗及职位要求(附件二双向选择岗位公示表)。

2.个人选择申报岗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每人最多可填报三个岗位(附件五双向选择岗位申报表)。

3.分管领导、“三科三室一中心”负责人和参选者按确定的各部门人员岗位数进行双向选择。

4.首轮双向选择中没有被选择或不愿被选择的工作人员,可根据第二、第三志愿依次进行二、三轮的双向选择。

5.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6.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任人选,人员上岗。

五、组织领导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成立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并接受区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邹海明任组长,戴飞、黄河任副组长,王伟明、徐国平、张新军、余赫香、杨建荣等同志为成员。监督电话:68206188,68200662。

、管理和待遇

(一)竞争上岗的街道中层干部和通过双向选择的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两年。聘任期间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但原编制和原身份性质不变。离开工作岗位或退休后,享受由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原编制和原身份的待遇。

(二)对德才素质较好,发展潜能较大,但在竞争中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特别是年轻干部,可作为街道后备干部人选积极加以培养。

(三)对参加竞争上岗但没能继续担任原领导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设非领导岗位,必须要设的,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时,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四)对于双向选择中落选的工作人员,两个月内只发给基本工资,正常考勤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进行整改。满两个月后由本人向街道党工委提出重新上岗申请,街道党工委经集体研究后可为其指定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中层以下干部职级及年终岗位考核系数设定

中层及以下分为正股职、正股级、副股职、副股级、科员、办事员六个级别。其中街道的工、青、妇、非公、纪检监察和人武部负责人享受正股级待遇,党校专职副校长、文化站站长分别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并享受正股级待遇。

、纪律和监督

(一)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遵守以下纪律:

1.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尊重民主测评和考试考察结果,不准事先内定意向人选;

2.要认真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集体讨论情况等;

4.担任面试评委的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准徇私枉法;

5.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6.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在竞争过程中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

1.必须接受区组织人事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2.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友新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友新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

○○二十


附件一

友新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位公示

 


附件二

友新街道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岗位公示

 

备注:科员、办事员职务确定,经双向选择后依据本人原任职情况执行。


附件三

友新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附件四

友新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

说明:请按竞岗人平时表现和竞岗演讲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在相应的栏内打“√”. 


 附件五

友新街道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岗位申报表

 


附件六

友新街道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时间安排

 

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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