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0-05-22 15:47:37

艺术品鉴定服务合同

甲方(送鉴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的艺术品鉴定机构,并具备满足甲方需要的鉴定艺术品的能力和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艺术品鉴定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艺术品信息

1.需要鉴定的艺术品基本信息

需要鉴定的艺术品共计:    件。

2.特殊说明:         (写明艺术品是否存在瑕疵、鉴定期间特殊保管方法等)

3.照片:甲方应提供艺术品的照片(包括特殊部分的特写照片),具体照片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第二条 鉴定费用

1.鉴定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明细如下:

(1)鉴定费:¥    元。

(2)评估费:¥    元。

(3)科技检测费:¥    元。(根据甲方意愿选择是否科技检测,费用根据不同仪器设备调整)

(4)其他费用:¥    元。

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鉴定费用。

(2)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如甲方在支付鉴定费用后二十四小时内撤回鉴定的,乙方应退还已收款项的50%。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已收款项不予退还。

第三条 鉴定流程

1.艺术品鉴定、评估: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指派艺术品鉴定专业人员    人进行鉴定。上述专业人员应进行鉴定、评估,并独立地做出各自的结论。

2.科技检测鉴定:如甲方要求进行科技检测鉴定,乙方应根据鉴定、评估结论进行科技检测鉴定。

3.推介保险:如乙方鉴定为真品,应根据送鉴人意愿,推介是否参加艺术品保险。

第四条 鉴定结果

1.艺术品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应载明如下内容:

(1)艺术品年代。

(2)艺术品真伪。

(3)艺术品质量。

(4)艺术品有无瑕疵。

(5)其他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3.交付方式:鉴定、评估结果以证书形式通知送鉴人。

第五条 艺术品的交付及保管费用

1.鉴定期间,乙方将艺术品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支付鉴定期间的艺术品意外保险费用。

2.甲方自收到鉴定报告7日内,应联系乙方领取艺术品。领取期限届满后,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1)保管费:每件每天    元。

(2)领取期限届满30天后,甲方仍未领取的,乙方有权以评估的价格拍卖或出售艺术品,并从出售收益中扣除乙方应付费用后,将余款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本合同中所列的艺术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流通文物范畴,乙方不承担因艺术品不符合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方未向乙方提出并声明艺术品的瑕疵,导致艺术品在鉴定、评估过程中由此而产生的损坏或变质,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如艺术品在鉴定期间受损,应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给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双方确认赔偿金额等内容。

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延期出具鉴定报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交付鉴定报告后,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取回送鉴品的,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6.如甲方已经将艺术品进行复制,并以此以赝代真或发生其他方式的商业行为(例如出售、 抵押、转让等),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八条 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指定如下通知方式:

甲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电话:        

2.双方应通过上述地址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其它通知方式无效。收件人拒收不影响通知的有效送达。

3.一方需要变更收件地址的,应通过书面盖章文件,确认地址变更,并将该文件送达对方,方可变更。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一:艺术品照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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