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1-05 19:45:02


长者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入住长者管理,保障长者安全,特制定《长者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走失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院人员调配及处置工作。
二、预防
1、长者入住时,办公室应告知长者及其家属,长者入住期间不得擅自离院、陪护人员必须看护好长者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如需外出,须在《委托护理协议》上签订外出约定。
2、入住时,应记录长者及家属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与手机)及家庭地址。
3、门卫和护理部须做好大门出入口的管理《离院登记表》《出入登记表》,发放《出门证》
二、应急措施
1护理人员一旦发现长者无故失去联系,须立即开始寻找,并向护士及楼层负责人报告。院内备案,立即发动工作人员在护理区及其周围寻找。
2入住长者走失后寻找半小时无结果,需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民政局电话:65699891。全院区及周边地区辐射一公里范围搜寻。2小时未找寻到,确定长者走失,立即报警(110,请求警方帮助。


报告内容包括:
长者所住院名称、房号、姓名;
②医疗诊断、简要病史及特殊关注点;
③寻找长者去向所作的努力及采取的措施;
④最后1次发现长者的时间与地点;
⑤长者的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⑥任何有关长者去向的线索;
⑦长者的形貌特征。
3)长者走失24小时后寻找无果,负责搜寻工作和护理工作的相关领导应召集护理部和负责同志确定进一步寻找方案,必要时院内公告、启动媒体寻找等相关应急预案。


2016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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