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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4 10:39:3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经办机构和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服务力量比较薄弱。地方经办机构力量不强,尤其是村级多为临时性的机构,无统一名称、无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设施缺乏,经办机构人员力量较弱、待遇较差;村一级多由村干部担任协管工作,多为中老年留守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2基金运行存在潜在风险,监管职能有待加强。基金管理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人口信息不全,且来源不一。公安系统的人口数据存在有的人死亡未销户的问题,民政、残联、计生的信息,不能相互印证,且信息来源归属各个部门,信息共享困难。缺乏统一、准确的数据,将导致组织和个人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可能。其二,死亡人口数据更新迟滞,存在“死而不报,继续领取”的可能。省市县各级如何加强监管,监督主体、职责权限,监管内容都有待明确细化,在如何提高监管执行力方面,还有待政策规制。此外,试点县为了快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减轻农民排队和营业网点的压力,普遍采用代缴保费的作法,而目前没有代缴保费的明确规范,也无有力措施约束村级代办人员的行为,有可能出现村级代办人员滞交、挪用、侵吞、贪污基金的现象,基金运行存在风险。
3.工作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政策的积极性和推进工作力度有待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原有人员、原有财政预算基础上开展工作,除按缴费人数给予6元工作经费外,没有额外增加工作经费,使一些工作不能较好开展,如聘请村协管员工作、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定工作、上报60岁以上死亡人数工作滞后,导致基金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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