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发布时间:2018-06-28 23:28:48

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六项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这六项原则,贯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始末,至关重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新形势下干部工作规律性认识。党管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使选拔任用的干部,既是思想解放、锐意进取,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领导人才,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改进党管干部方法,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和管理监督干部的科学机制。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高度概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为干部的德才标准赋予了时代内涵。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始终做到以德量人,用干事的干部,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以能用人,用开拓型的干部,坚持用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以勤识人,用发展型的干部,坚持用事业心强、勤奋敬业的干部;以绩取人,用干练明白的干部,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以廉择人,用勤政廉洁的干部,坚持既考察政绩,又考察廉政情况,用那些既干事又廉洁的干部。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是考核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原则。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已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不满意的干部,绝不提拔重用。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体现和综合反映,也是考察和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凭政绩用干部,就会激励大家一心一意干事业;凭关系用干部,就会有人到处钻营拉关系;凭票数用干部,就会有人不择手段拉选票;凭资历用干部,就会有人不思进取熬资历。所以,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的干部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一看群众是否公认,二看工作是否出成绩,把那些真正勤于政事、绩效显著、为群众着想、替百姓办事的干部选上来。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开阔选人视野,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地考察选拔干部,最大限度地减少选人用人上的失误。为此,必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特别要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等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民主集中制原则,与党管干部原则是相一致的,是纠正选人用人上偏差的最有力武器。党管干部,不是领导干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管干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委讨论干部任用的集体决策制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充分运用好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办法,认真执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全面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注意防止和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少数人说了算,违反党内民主原则;另一种是搞无政府主义,违反党内集中统一原则。具体表现在有的不经过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指定拟任干部考察人选,有的对拟任干部人选没有进行组织考察,就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有的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由少数人拍板,搞临时动议等等。《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提供了科学严密的行为规范。现在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大对用人权特别是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力度,健全党委讨论干部的集体决策制度,使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权力严格约束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真正做到,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反映民意;考察过程中,要准确评价干部;任免过程中,要真正体现领导集体,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

依法办事原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干部中的具体体现。它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干部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公示、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明政治、组织、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学好原则、用好原则、维护原则,把坚持原则落实到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中去,落实到用严格的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保证《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去,落实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中去,并以此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坚持把学习原则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把学习原则与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把学习原则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以进一步加深对原则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

坚持原则还必须运用好原则干部任用条例》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一方面,《干部任用条例》本身为改革留出了空间,另一方面,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运用原则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去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去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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