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之歌合唱团章程0

发布时间:2023-03-12 04:03:29


南京知青之歌合唱团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性质与任务
南京知青之歌合唱团是以任毅先生的“知青之歌”命名,由来自四面八方的知青,有当年在农村插队的经历,热爱合唱艺术事业的知青组成的群众性的合唱团体,是非盈利的公益性团体。为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演艺水平,既活跃知青老年的文化生活,又适应社会文化建设的需要。保证本团排练和演出任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本团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章程。
合唱团以:自愿参加,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娱自乐,不求回报、不计名利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不断地提高合唱艺术水平,带动我们知青群体一起快乐,一起享受。
第二章组织建设
一,本团聘请任毅先生为顾问,实行团长责任制,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成立组委会和艺委会,负责合唱团的全面工作,组织学习,排练和对外参加演出等事宜。
二,在一定时期内,聘请专业声乐老师讲授声乐理论,进行发音训练,学习合唱技巧,提高专业素质
三,合唱团设四个基本声部,即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低音。每个声部设声部长一到二人。
四,团员的组成


凡具备一定艺术修养和合唱艺术才能,对合唱艺术有浓厚兴趣,家庭无任何负担的知青朋友均可报名自荐或由本团团员推荐,经考核后由考核组与团领导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录取通过,方可填写合唱团团员登记表,成为合唱团团员,团员入团自愿,退团自由。
五,为增强合唱团的生命力和凝聚力,要不断扩大合唱团的表演形式,在现有大合唱的基础上,适时增加小合唱,独唱,对唱,重唱,器乐演奏等多种艺术形式,以发挥每个团员的艺术特长和完善合唱团的配套功能。逐步把合唱团办成一个教师,乐队,指挥,各声部人员配备合理,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团员人人心情舒畅,和睦相处,自娱自乐的艺术团体。
小节目队根据节目需要临时组合。临时指定负责人
,为提高演出质量,合唱团设编导组、资料组、服装组、道具组,灯光音响、舞美组,每组设组长1人,组员24人,各组负责本组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和演出中的具体工作。

七,在团内经费应付不了必要的训练和演出时,经团委会研究并征得大部分团员同意后,酌情向团员收缴。
第三章职责与制度
团员所属声部的划分全权由艺术指导老师做专业评定,主要考核一下几个方面:乐感、音色、音域和音准等;非特别情况,未经允许,团员不可随意调换声部。
一,声部长的职责:
1.负责本声部每位成员的出勤情况,并在每次排练前向负责人通报请假人员名字及具体请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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