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样本)

发布时间:2023-01-31 16:51:39

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各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层抓落实”的原则,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1单位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股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1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贯彻意见》,以及本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突出重点岗位、重点时机,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
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规定。4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对本部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苗头,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做到不隐瞒、不延误、不失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行公开办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5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决抵制和消除跑官、要官、拉帮结伙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6带头遵纪守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条禁令”和“八条守则”,依法、秉公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不以权代法,决不滥用职权。7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玩乐。决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于任何形式变相入股,非法取得收益。8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绝不允许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关系非法从业,谋取私利。

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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