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发布时间:2015-02-27 09:59:15
发布时间:2015-02-27 09:59:15
资料整理
贷款业务
1.潍坊市高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改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办理。办公地点:建设银行潍坊市分行新华路支行。电话2606279 2606280
公积金支取: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十一)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十二)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符合第(一)(二)(六)(七)(十一)(十二)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符合第(十)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提取,该部分金额在提前全部还款时直接冲减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为他人提供质押保证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能提取。
住房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支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期房提取
提取条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且交齐首付的。
提供材料:《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据(原件)、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购买现房提取
提取条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材料: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据(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截至《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当月或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二手住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提供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按契税完税证日期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余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六)调离本市提取
提取条件:工作调动离开潍坊市范围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工作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如调入地公积金中心可办理转入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外市转移手续。
(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还款无逾期,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供材料:在潍坊市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根据系统内职工贷款信息办理、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
在潍坊市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须提供《借款合同》、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时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提取额度: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友情提示: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自动提取还贷业务。
2、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材料: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借款银行出具的上月还款凭证办理,后续提取须提供借款银行出具的上月还款凭证办理;提前还贷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正常还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八)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无自住住房,租房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的。
提取材料: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租赁证)、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及家庭工资收入证明。配偶无收入的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无收入证明,职工单身的须提供提取当月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
友情提示:租房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九)失业提取
提取条件:失业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提取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提取
提取条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材料:不再就业的职工须提供辞职、辞退或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友情提示:重新就业且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十三)大病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提取材料: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治疗费用结算单据以及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提取、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
提取额度: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可提取其医疗费用结算凭证载明日期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所有提取人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扣除医疗补助后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
3.办理时间
每个月1-5号,提供支取材料,月底支取金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