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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银行的资本?银行的资本有什么作用?
银行的资本是银行的投资人投入到银行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在一般情况下无须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银行的资本除了用来维持银行的正常运转外,还具有弥补损失的作用。银行的资本是否充足已经成了衡量一个银行是否稳健的重要指标之一。银行监管者常用的概念包括监管资本(regulatorycaptial、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和会计概念上的帐面资本(BookCapital)等。
2、银行的资本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来讲,对于会计概念上的帐面资本来说,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部分,有时候我们也称之为权益资本(equitycapital监管资本是银行的监管当局要求银行保有的资本。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和会计制度不同,监管资本的定义也有些不同。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经济资本是一个统计学概念,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其资产的风险状况,在一定时期内用以弥补未预期损失(unexpectedlosses)所需要的资本。
3、什么叫次级债务?
次级来源于英文subordinated一词,意思是从属的、居于次要地位的,在银行术语中一般用来表示债务的偿还次序。次级债务是指对于债务人资产的要求权次于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只有在满足了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要求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的话,才用来满足次级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因此,次级债务实际是一种受偿权利受到约束的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次级债务比普通债务的风险更大。但是,对于债务人(即发行该债务或债券的银行)来说,这种权利受到约束的债务能给他一种接近权益性资本的保证。即他的性质介于普通负债和权益性资本之间。这也是长期次级债务只能被算作附属资本,而不能算作核心资本的原因。
4、长期次级债务在计入银行资本时如何处理?
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级债务。如果长期次级债务要计入资本的话,除了要满足一般次级债务的特点之外,中国银监会还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必须是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次级债务工具列入附属资本时,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要累计折扣20%如一笔十年期的次级债券,第六年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40%,到第十年的时候,就只能有20%了。
5、资本充足率出现的历史有多长?
过去,人们在判断银行的资本是否充足时,主要是把银行的资本和经营规模相比较,即用资本与总资产或总负债相比来衡量银行经营者对资本的放大作用,因此也称为杠杆比率。如果杠杆比率过高的话,那么资本就相对不足。
但是,杠杆比率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没有考虑银行资产的风险大小。举例来说,当两家银行具有相同的资本和资产规模,也就是杠杆比率相同时,如果一家银行持有的资产全部是国库券,而另外一家银行持有的资产全部是房地产贷款。那么,很明显持有国库券的银行的资本要比持有房地产贷款的银行的资本相对要充足。

因此,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引入了资本充足率的概念,使用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值来衡量资本的充足程度,我们称之为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Ratio很多监管者和业内人士称之为CAR。因此,资本充足率概念的出现也就是不到三十年的历史。
6、巴塞尔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提到银行监管,就不能不提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一个由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当局为成员的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讨论有关银行监管的问题。成员国家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巴塞尔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总部所在地瑞士的巴塞尔。
7、什么叫《巴塞尔协议》?它与《巴塞尔核心原则》是一回事吗?
《巴塞尔协议》和《巴塞尔核心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制订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文件。尽管它们的内容都是关于银行监管的,但它们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文件。《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制订的一个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的协议,全称为《关于资本度量标准的国际趋同》。协议主要规定了:资本的定义,风险资产的权重,国际活跃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的标准等内容。尽管该协议的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十国集团各国的监管部门都一致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该协议。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后,该协议显示出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许多非十国集团国家也开始自愿遵守该协议。《巴塞尔核心原则》也是由巴塞尔委员会起草,它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银行监管的25条原则。目的是用于指导各国监管当局在从事银行监管时应遵循的一些原则。25条原则到底是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还是最佳作法,曾经引起过各个国家的激烈争论。中国为这25条原则的制订也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而且还针对这25原则进行了自我评估。
8、为什么要制订《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旧《协议》有哪些缺点?
1988年《巴塞尔协议》公布之后,巴塞尔委员会对协议进行了五次修改。前四次主要是语言和措辞方面的改动,第五次(19961月)在协议中加入了市场风险的内容。考虑到巴塞尔协议公布多年之后,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实践以及金融市场都发生了巨大变化,1999年委员会决定对原协议进行较大的修改,以用一套更具风险敏感性的框架来取代原协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预计要到2006年才能正式完成。
原《协议》最大的缺点就是大家所批评的风险敏感性不足。此外,业界和学术界常常批评的《协议》的缺点还包括诸如:协议缺乏法律约束力、对国际活跃银行不公平、以及引起了资本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的配置、甚至还有人批评《协议》有可能会引起全球性或地区性的信贷紧缩、扰乱商业银行的产品定价等。
9、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主要的特点是什么?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最低资本要求。商业银行必须要满足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第二支柱是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支柱是市场纪律。此外,《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了增强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的灵活性和风险敏感性,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风险权重计量方法。

对于信用风险,可以采用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对于市场风险可以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还明确地将操作风险纳入了资本监管的范畴。
对新协议的争论目前还很多,但是,总体来说新协议力求在风险权重上更具风险的敏感性。
10、当一家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时,监管当局可以采取哪些救援措施?(论述题商业银行一般都有应付流动性危机的紧急预案。但是,事实证明流动性危机很少会按照人们预料的方式发展。一般来说,当银行最初遇到流动性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从银行同业借款。但是一旦市场上获知该银行遇到流动性危机,则很难再从市场上获得资金,否则,融资成本会相当高;(二)实现存款的多元化。但是,这一措施发生作用要相当长的时间,远水难解近渴;(三)停止发放贷款。该措施在短期内会发生作用,但停止放款会使银行最终失去利润、市场份额和公众对它的信心;(四)出售资产。该措施也可以在短期内发挥作用。但是,一般来讲容易出售的资产都是质量较好的资产,而剩下的都是缺乏流动性和质量差的资产,那么如果问题严重的话,银行的盈利性和清偿能力都会受到影响;(五)资产证券化。通过这种机制银行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出售证券化资产而获得流动性。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如果借款人最后不能履约,这种做法并不能使银行免于承担损失;(六)股东的支持。通过股东追加资本或者把股东在银行的存款转为期限较长的次级债务,有利于改善银行的盈利性和流动性。(七)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尽量限制对银行不利的传闻;(八)最后使用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的便利。
上述措施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因此应考虑银行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措施组合,从而找出副作用最小的方案。
11、什么是贷款分类?目前我国实行了哪两种贷款分类方法?银行根据审慎的原则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定期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结果分析归类,这一过程称为贷款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是商业银行据以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基础。我国实行的贷款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期限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termbasedloanclassification,即按照贷款逾期的程度,以及其他贷款特征,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帐。这也是我们传统上所说的一逾两,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另一种是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riskbasedloanclassification。该方法是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将贷款的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档次。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贷款五级分类。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总额相对而言,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与以期限为基础的贷款分类相比较,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贷款的质量。该方法将逐步取代一逾两呆的方法。
12、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哪些种类?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一般有三种:一般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一般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呆帐准备金就相当于一般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应该针对每笔贷款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我国现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规定,专项准备金要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按照建议的计提比例进行计提。
特别准备金是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特别准备

金与普通和专项准备金不同,不是商业银行经常提取的准备金。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才计提特别准备金。
13、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多少?
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都是由商业银行按照审慎原则自主决定的,计提标准主要是根据贷款分类的结果和对贷款损失概率的历史统计。转轨经济国家则一般由监管当局确定计提原则,确定计提比例的参照标准。
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重要指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14、什么是贷款的集中风险?
根据金融学理论,资产分散能降低风险。如果贷款过于集中于某一个行业、地区、客户或贷款类型的话,就会产生贷款集中的风险。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了。贷款集中的一个重要限制性指标就是银行对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总额的比例,一般规定不应超过10%。最大10家贷款客户的贷款比例高低也是衡量贷款集中度的重要因素,一般不应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50%
15、判断一家银行好坏主要考察银行的那些方面?简单地说,监管者评价一家银行的好坏最基本地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资本充足率;(二)资产质量;(三)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四)盈利性;(五)流动性;(六)市场风险的敏感度等。这就是监管者最经常使用的骆驼评级体系的六个主要方面。
16、什么是净利差率?我们为什么要分析净利差率?
净利差率等于银行的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再除以生息资产(平均值)。净利差率的高低非常重要,因为利息收入往往是银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而利息支出则往往是银行最重要的支出项目。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是这样。银行的业务类型对净利差(netinterestmargin的影响很大。一般说来,零售银行业中银行的净利差较高,而批发银行业务中银行的净利差较低。而银行之间的竞争压力往往会导致净利差率越来越低。而利差是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太低了以后就不足以弥补营业费用。当一家银行的净利差率过低或持续恶化时,就应该对这家银行引起警觉了。
17、银行规模快速增长是好现象吗?----我的面试题
对于银行规模的快速增长,我们应该辨证地来看。一方面,银行规模的快速增长可以给银行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盈利增长点。但是,另一方面,银行规模的过快增长也会给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潜在的威胁。一些工业化国家银行监管人员的经验表明,增长过快是银行遇到困难的重要信号之一,在增长的高峰期所开展的业务常常会使银行陷入困境。伴随业务的快速增长,往往会出现对于客户的质量不加选择,放松贷款标准,对员工的激励基于业务量

的大小等现象。由于这种高增长带来的问题不会立即显现出来,因此,银行管理层通常会向监管当局解释这种高增长是基于对良好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的自然增长。作为股东和监管当局应当对这种快速增长保持清醒的头脑。
18、什么是资产回报率和资本回报率?
资产回报率,也叫资产收益率,它是用来衡量每单位资产创造多少净利润的指标。资产回报率=税后净利润/总资产
资本回报率,也叫资本收益率,它是用来衡量每单位资本创造多少净利润的指标。资本回报率(资本收益率)=税后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产收益率是业界应用最为广泛的衡量银行盈利能力的指标之一。银行管理层出于战略管理的目的,通常非常密切地关注这一指标。银行监管人员在作盈利性分析的时候,也要关注这一指标。主要是将该指标与同组的银行进行横向比较,或者与该银行的历史状况进行纵向比较。如果一家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在一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季度持续下降,而在第四个季度却突然上升的时候,就要对它的盈利性予以特别关注。很有可能个别银行对年终报表进行了特别的调整。
资产收益率的局限性在于它不能反映银行的资金成本,而资本收益率弥补了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不足。
19、税收政策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有什么影响?税务当局有权决定是否给予贷款损失准备金全额免税、部分免税或者全额纳税的待遇。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当局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务处理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对普通准备金不免税或部分免税;对专项准备金倾向于部分或全额免税。
监管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提高免税的比率,可以激励银行多提准备,符合银行监管当局要求银行审慎经营的目标。尤其是专项准备金,它反映的是贷款价值的减少部分,是银行正常经营中的业务费用支出,应当冲减银行的收入。银行为没有实现的收入纳税显然是不尽合理的。同时,提高准备金计提比率有助于银行的长期稳健发展,对于培养税基是有好处的。当然,以上只是监管者的看法,一个国家具体的税收政策还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当监管当局发现银行存在不审慎的经营行为时,可以对其采取哪些措施?
般来说,当监管当局发现银行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存在不审慎的经营行为时,可以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纠正措施,在一定的期限内加以纠正。如果商业银行没有按照监管当局的要求改正,或者商业银行的行为严重危及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时候,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对商业银行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当然,如果银行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就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罚。
20、什么是回购协议?
一般是指交易双方在货币市场上买卖证券融通资金的同时签订一个协议,由卖方承诺在日后将证券如数买回,买方保证在日后将买入的证券回售给卖方。因此,回购协议基本上是一种以证券为担保品的短期资金融通。期限在1天到6个月不等,具有金额大、风险小、期限短和收益低的特点,可以说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短期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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