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要点

发布时间:2020-01-08 00:5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要点

一、第五条修改的是关于国家教育方针的规定;

二、第六条修改的是关于德育工作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修改的是关于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四、第十二条修改的是关于教学语言文字的规定;

五、新增的第十八条是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

六、第二十条的修改是关于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新第二十六条是关于办学体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基本原则的规定;

八、新第六十六条是关于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学手段的规定;

九、新第六十七条是关于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原则规定;

十、第七十六条是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行为处理的规定;

十一、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是关于在国家考试中作弊、违法、管理混乱的处理规定;

十二、第八十二条是关于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业证书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规定;

十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是关于行政主体联合执法的规定。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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