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细则

发布时间:2014-07-09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3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2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一条 基本申请条件:
(一)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
(五)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无黄牌警告课程。 (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
(七)符合以上((三)(四)条基础上,在科研成果获奖、发表论文获奖、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等有突出的成绩者;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研究生,2名研究生导师推荐,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条 分数计算
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的条件下主要依据学术成果分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包括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两项指标分别计分以总分排名,课程学习成绩包括全部学位课程和2门选修课程,课程成绩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40%;学术成果得分以实际分数计算。
(一)课程成绩分的计算
课程成绩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40% (二)科研能力分的计算
科研能力分=(科研获奖积分+学术成果积分 科研能力分计算参考表1

1
1:科研能力分计算
获奖类项目
积分
特等
40 获得国家级学术、一等
35 科研、设计竞赛奖二等 30
三等 20 特等
25 一等
20
获得省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奖励
二等
15 三等
10 获得校级特等 15 学术、科研奖励一等
10 学术成果类项目
积分
申请\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3\5 申请\授权发明专利
10\25 申请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授权实用新型、5\15 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 作品参加年度全国美展或全国艺术设计展
5 非会议SCISSCI收录论文IF2.1 40 (注:以2012年公布期刊40~25 IF1.3738 杂志影响因子为准) IF0.8535 IF<0.8530 非会议EI收录论文(含被EI收录的中文期刊论文和国际期刊论文(EI收录中20 显示的Journal Paper类)
中文核心期刊:15
中文核心期刊\一般外文期一般外文期刊论刊论文\《人民日报》等同文:15 级报纸理论版2000字以上20~10 《人民日报》等同文章\《新华文摘》摘要转级报纸理论版2000
字以上文章\《新华文摘》摘要转载:10


ISTP收录论文:10 ISTP收录论文\SCI收录SCI收录的会议论的会议论文\EI收录的会议文:10 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
EI收录的会议论心期刊增刊
文:10 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5 CN号期刊论文、会议论文(论文集有刊号) 3 国外出版社的外文专著 12/万字 出版专著\译著
6/万字
2
(奖状盖“广东工业大学”章) 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最佳论文 获得国内学术会议最佳论文
二等 三等
8 6 出版教材\编著 出版手册\词典等工具书 设计方案作品在国家级重大项目方案招标中标
3/万字 2/万字
30
10 10

. 注:1.所有获奖作品、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加分项目,必须是以研究生身份,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本次评奖材料须为20121231日前获得。
2.SCI/SSCI收录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等具体分值根据论文档次确定;发表的论文原则上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学生为第二作者,则该论文的第一作者需为该生的导师,否则不予计算;除此之外的论文一概不予计算。
3.一个奖项、成果、论文获得多次奖项,以最高分计算一次;若一篇论文同时为SCIEI收录,该论文只按其中高分值计算,不再重复计入其余分值。
4.一个奖项、成果有多位作者的,每位作者分值总分不得超过该奖项的分值,独享该成果的按100%计;与其他人共享成果的有权益约定的按约定比例分配,没有约定的情况2人共享按50%计,3人共享按33%计,4人共享按25%计,以此类推;
5.专利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学生为第二作者,则该专利的第一作者需为该生的导师,否则不予计算
6.如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7.共同合作(含导师完成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编著、工具书)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按积分标准的60%计,第三作者按积分标准的40%计,第四作者的按积分标准的20%计。论文集的主编等不计分。
8.获奖证书必须盖有政府行政部门的公章方有效。
9.硕士评奖材料须自硕士入学以后获得,材料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士评奖材料须自博士入学以后获得,材料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开始计算
10.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交费单据和导师证明;已发表论文需提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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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和末页;三大索引论文需提供图书馆的纸质证明。 第三条 评审过程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人数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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