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细则
发布时间:2014-07-09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3〕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一条 基本申请条件:
(一)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
(五)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无黄牌警告课程。 (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
(七)符合以上(二、(三)、(四)条基础上,在科研成果获奖、发表论文获奖、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等有突出的成绩者;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研究生,经2名研究生导师推荐,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条 分数计算
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的条件下主要依据学术成果分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包括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两项指标分别计分以总分排名,课程学习成绩包括全部学位课程和2门选修课程,课程成绩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40%;学术成果得分以实际分数计算。
(一)课程成绩分的计算
课程成绩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40% (二)科研能力分的计算
科研能力分=(科研获奖积分+学术成果积分 科研能力分计算参考表1:
1
表1:科研能力分计算
获奖类项目
积分
特等
40 获得国家级学术、一等
35 科研、设计竞赛奖二等 30 励
三等 20 特等
25 一等
20 获得省级学术、科研、设计竞赛奖励
二等
15 三等
10 获得校级特等 15 学术、科研奖励一等
10 学术成果类项目
积分
申请\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3\5 申请\授权发明专利
10\25 申请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授权实用新型、5\15 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 作品参加年度全国美展或全国艺术设计展
5 非会议SCI、SSCI收录论文IF≥2.1 :40 (注:以2012年公布期刊40~25 IF≥1.37:38 杂志影响因子为准) IF≥0.85:35 IF<0.85:30 非会议EI收录论文(含被EI收录的中文期刊论文和国际期刊论文(EI收录中20 显示的Journal Paper类))
中文核心期刊:15
中文核心期刊\一般外文期一般外文期刊论刊论文\《人民日报》等同文:15 级报纸理论版2000字以上20~10 《人民日报》等同文章\《新华文摘》摘要转级报纸理论版2000载
字以上文章\《新华文摘》摘要转载:10
ISTP收录论文:10 ISTP收录论文\SCI收录SCI收录的会议论的会议论文\EI收录的会议文:10 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
EI收录的会议论心期刊增刊
文:10 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5 有CN号期刊论文、会议论文(论文集有刊号) 3 国外出版社的外文专著 12/万字 出版专著\译著
6/万字
2
(奖状盖“广东工业大学”章) 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最佳论文 获得国内学术会议最佳论文
二等 三等
8 6 出版教材\编著 出版手册\词典等工具书 设计方案作品在国家级重大项目方案招标中标
3/万字 2/万字
30
10 10
. 注:1.所有获奖作品、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加分项目,必须是以研究生身份,署名单位为广东工业大学。本次评奖材料须为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
2.SCI/SSCI收录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等具体分值根据论文档次确定;发表的论文原则上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学生为第二作者,则该论文的第一作者需为该生的导师,否则不予计算;除此之外的论文一概不予计算。
3.一个奖项、成果、论文获得多次奖项,以最高分计算一次;若一篇论文同时为S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