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3-03-21 16:06:32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商丘市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 栋 单元 号业主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富饶·新城国际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建筑面积 :55万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