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转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21 19:37:30

2016年度转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办法,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县按照玉溪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县将工作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16年度接收安置转业**镇退役士兵的情况

  2016年冬季我县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云民安[2016]3号)、《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安[2016]58号)和《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规程(试行)》(云民安[2016]59号)及《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民安[2016]42号)和省、市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接收安置好退役士兵。2016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100人,城镇退役士兵21人(士官6人),农村退役士兵79人(转业士官士官3人),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镇退役士兵24人。

  2016年度双考安置工作,根据6个安置岗位,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转业**镇退役士兵24人,实行双考安置,对参加双考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考试的22名(放弃参加考试2名),根据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成绩,按照《**2016年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择优安置选岗方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岗录用安置。对参考而未能竞争到安置岗位的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金进行安置。按照有关安置政策规定,对未能取得选取岗就业的转业**镇退役士兵18人,及时兑现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万元,保证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及时领到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回农村安置的退役士兵76人,实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并鼓励退役士兵发挥他们在部队学习到的两用人才,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为鼓励退役士兵发挥他们在部队学习到的两用人才,为当地经济发展作贡献。另外,我县在20161225日至29日,免费为退役士兵为期四天的就业安置培训一次,共培训全县退役士兵105人,并为70余人退役士兵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性协议,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渠道。

  二、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双考安置政策法规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根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一项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坚持双考安置政策和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依法安置,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坚强、职责明确、措施有力、工作落实。

  (二)抓好双考安置政策工作的宣传

  在宣传双考安置政策工作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重点在招考岗位、人数、范围、对象、条件、考试考核内容、办法和录用等方面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教育面,使全县干部职工、广大群众、退役士兵和家长进一步加深对双考安置政策的理解认识。实行双考安置办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大程度实现城镇退役士兵公平合理安置的必由之路,是推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为广大城镇退役士兵搭建一个公平竞争、择优安置平台,既能够充分展示退役士兵的德才实绩,又可以使有限的安置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实现依法安置,有效缓解安置难问题,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有利于军队建设和社会的稳定。

  (三)严格执行双考安置工作程序

  我县2016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考核安置工作,根据《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双考成绩及公布的6个安置岗位,并组织转业**镇退役士兵参加全省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经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安置办等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实绩考核,并向社会公示城镇退役士兵双考成绩。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置办参加的2016度年转业**镇退役士兵安置选岗会,对参加双考取得选岗的前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按考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就业,已录用转业**镇退役士兵安置6人(转业士官1人、城镇退役士兵5人),其中:玉溪市公路养护总段1名,**县人武部1名、老厂小学1名,漠沙小学1名,**县机关事业单位专职驾驶员2名。对没有取得选岗资格就业18名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 万元,发放24人转业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共计20160元,解决24名转业**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难问题。

  三、执行安置政策法规,确保退役士兵安置顺利进行

  2016度年双考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双考安置办法,严格双考安置工作的五个环节,即:资格审查、岗位公布、实绩考核、考试成绩、选岗结果五榜公示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思想认识统一、职责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我县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安置政策法规,办理接收退役士兵安置审批手续,认真贯彻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双考安置办法,在开展工作中加大双考安置政策宣传,落实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及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资金的落实,按照城镇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月均补助840元,按两个月计发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24人,共计20160元,24名转业**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2016年度安置工作无上访问题发生,确保了我县转业**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度转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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