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与民营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4-11-18 09:17:20

私营与民营的区分

在不久前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活动中,涉及到三个概念的探讨,即“个体、私营、民营”三者区分。为了弄明白这三个概念,尤其是后两个概念的区分,我查阅了书籍、搜索了网络,询问了东北师大商学院的专家,基本上弄明白了。

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的区别非常简单,个体是指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家庭成员劳动为主,规模小;私营以雇佣劳动为主,规模大。

私营企业的界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8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前6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7位为企业经济类型识别号,私营企业一般为2因此,看营业执照号码第7位是什么数字,就能迅速确定是否私营企业。

私营与民营的区别就很有趣了,因为这两个概念切入角度是不同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指的是以民为经营主体的经济。

在民营经济中,既包括全部非公有制经济,也包括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经济,例如乡镇企业,合作社经济,以及社区所有制经济,社团所有制经济,基金会所有制经济,等等。

民营与国营相对,而不与公有制相斥,民营完全可以是公有的。

简单说,只要不是国有国营的经济,全都是民营或民营经济。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民营企业定义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均被统称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民营不等于私营,民营化也不能等于私有化。现在国外有部分学者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认为是同一概念,是不对的。我们完全可以按照其内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区分清楚。



私营经济是专指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从法律上说,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民营或民营经济,则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它是从经营层次上说的,指的是以民为经营主体的经济。与民营或民营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只能是国营或官营。因此,只要不是国有国营或官办的经济,全都是民营或民营经济。在民营经济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经济,也包括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经济,例如乡镇企业,合作社经济,以及社区所有制经济,社团所有制经济,基金会所有制经济,等等。



所以,两者完全不一样,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而已。国家近期才出台了相关政策保护和规范文件。从历史上说,民营这个概念以后会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后约定俗成,给它更严格的法律地位。正因为如此,我们国家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才显得混乱和模糊。

私营与民营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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