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民基本权利教案

发布时间:2023-04-01 22:03:23

第三课
1课时公民基本权利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学难点:人身自由。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师生互动: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刘斐,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大家想不想和她做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刘斐的介绍。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小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请说说刘斐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获得劳动收入权、选举权。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提示:(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第33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归纳总结: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监督权
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
活动三:案例回放——于某故意伤害案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思考:(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提示:(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活动四: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2.思考: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3.总结: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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