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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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系统(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手册

一、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工商联络员省份证号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工商登记联络员登记的手机号收到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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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进入填报页面
三、阅读须知内容,查看企业是否符合条件,阅读完成后,勾选并点击底部的“已阅”按钮(注意:如果不勾选,则无法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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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点击浏览选择已经备好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击保存后承诺书保存到数据库。点击保存并公示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正式开始。45个自然日后公示结束(公告结束后30日内到工商局进行简易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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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后系统提示信息:
五、点击确定后: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按钮会自动隐藏,该企业只能查看和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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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公告查看:点击简易注销公告查看,点击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可以浏览上传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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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简易注销撤销:如需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点击撤销按钮。撤销后该企业将不能做简易注销业务,只能在企业登记机关做正常注销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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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简易注销异议: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首页中查询(输入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查询企业信息)在弹出的基本信息页面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异议。

点击我要异议: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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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异议成功:异议信息会传输到工商业务系统,以供业务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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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登记时参考。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应在30日内到工商局进行简易注销登记。


国家企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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