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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31 06:54:58




南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姚锦文 杨硕

孙晨刚 顾晓龙 潘磊



全科医学



吴日明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
201211 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要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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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和任务是引导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大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现实的热情和能力,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加深对课堂教学中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实践考察和调研中培养和巩固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增强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自觉性,锻炼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活动任务与要求 1、参加对象:大一、大二学生。
2、活动时间:根据各课程授课计划,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3、活动内容:活动要结合课程教学内容,突出课程教学重点,体现课程教学的目的、要求,注意结合同学自身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
4、活动形式:可参加各课程所在教研室集体组织或指导教师自行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也可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自行组织社会调查,或参与由校团委、学工处组织开展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
5报告要求: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个学生都必须独立完成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报告内容观点正确,逻辑严密,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对某些社会现实问题进行剖析,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现实意义。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严禁抄袭或剽窃,否则实践活动成绩为零。
三、指导教师职责与工作
1、各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确定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团委、学工处的教师或校外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负责对实践活动的选题、活动过程和报告撰写给予必要的组织和指导,并对学生实践报告进行认真批改,评定成绩,并计入课程学习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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