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制定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模板]
发布时间:2021-03-22 03: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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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关于制定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本校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坚持“注重实践、探索创新、遵循规律、科学合理”的原则。各系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人才质量提出的最新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审视、研究确定2010级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标准和课程教学计划,精心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加大对于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的力度,切实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比重,突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2、各系要高度重视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教学副系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教研室主任与骨干教师直接参与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要认真领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的思路和具体要求,充分调研论证,高质量完成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3、除下述变化外,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学分分配、课时安排、学分计算方法等继续遵循学校2009年《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各项规定:
(1)按标准学制四年计算,本科毕业课程总学分要求如下(40分钟/课时):
文科类:教师教育专业200±10学分,非师专业185±10学分;
理工、艺术、外语类:教师教育专业210±10学分,非师专业195±10学分;
(2)教育实习统一安排在第六学期,实习时间为15周(第六学期前3周用于校内试讲);非教师教育专业的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学期,实习学期由各系根据专业教学情况确定。因专业自身特点实习时间需少于一个学期的,由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和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确定。毕业实习统一按1学分/周的标准计算学分。
(3)各专业在第1、2学期开设普通话与规范字书写课程,两门课程的具体开课学期由素质教研室与各专业商定。
(4)各专业均须开设不少于2学分的大学语文课,教学重点须放在培养学生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上,具体开课时数、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等由有关设课专业所在系与中文系商定。
(5)文科各专业(经管类专业除外)以及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专业是否将VB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两门课程中的一门设为必修课由相关专业根据自身特点确定。
(6)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时数等须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各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不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安排。根据高等学校数学与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经济管理类本科数学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我校2010级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数学课程的教学时数如下表: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学期安排 | 周学时 | 开课对象 |
经济数学一 (微积分) | 9 | 153 | 1、2 | 5、4 | 经济、管理类专业 |
经济数学二 (线性代数) | 3 | 51 | 2* | 3 | 经济、管理类专业 |
经济数学三 (概率统计) | 3 | 51 | 3* | 3 | 经济、管理类专业 |
(7)对于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的教学计划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如下表: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学期 安排 | 说明 | ||
理论 | 实践 | ||||||
教育 理论 课程 | 心理学 | 3 | 51 | 51 | 2 | 考试 | |
教育学 | 3 | 51 | 51 | 3 | 考试 | ||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含新课程理念与创新) | 2.5 | 51 | 34 | 17 | 4 | 考试 | |
班级管理学 | 2 | 34 | 34 | 5 | 考查 | ||
教学 技能 课程 |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 | 1.5 | 34 | 17 | 17 | 4 | 考试 |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 | 1 | 17 | 1或2* | 考查 | |||
规范字书写 | 1 | 17 | 1或2* | 考查 | |||
教学技能训练** | 1 | 34 | 34 | 6 | 前三周上课、考查 | ||
中学教材分析与教法指导** | 2 | 34 | 5 | 考查 | |||
合计 | 17 | ||||||
注:*《普通话与教师口语》及《规范字书写》课程具体由素质教研室与各专业商定;
**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将这些本专业开设的教学技能课程教学内容重新组合,开设更适合本专业实际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开课学期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4、各专业课程的设置要体现教育部对于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兼顾本专业的特点、学科优势和教学实际。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进行课程构成的论证,围绕专业能力培养,适当调整课程结构,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削减不同课程间的重复内容,精简课程门数,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科学合理地构建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实现课程结构的整体优化。
5、加强实践课程和课程内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合理整合实验课内容,精简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切实加强教师教育专业的教育实践和非教师教育专业的专业实践,努力提高学生的教学技能和专业技能;加大毕业论文工作力度,使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科研方法,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6、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专业分流前后的教学工作的衔接,合理安排专业分流时间。按大类招生的教师教育专业最迟应在第3学期末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7、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和格式要求须严格按照教务处制作的模板和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须严格按附件一的要求进行设置。
(2)培养方案各部分内容的排列顺序以附件二为准;总体格式与字体要求以附件三为准;专业名称和授予学位门类以附件四为准;《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以附件五为准;课程编码以附件六为准。
(3)教师教育专业须开设全部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所有专业须分别根据附件一、附件七和附件八的安排和要求,开设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教育选修课程见附件九。
(4)对于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等专业,大学数学课可不做必修要求。
(5)各个专业的方向限选课程模块不得少于2个,模块间课程设置允许必要的重复,但各模块的学分数必须一致。
(6)隐含在各门课程中的实验、见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须在课时安排中注明,并提出相应要求。
(7)课程学分计算方法严格按本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执行,学分总数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8)各专业的课程学分分布情况须按附件十的格式要求进行统计并上报教务处。
附件:
一、**学院课程体系结构与设置要求
二、**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框架结构
三、**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格式与字体要求
四、**学院现设本科专业及授予学位名称一览表
五、**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六、**学院课程编码规则
七、**学院通识教育基础课程教学计划表
八、**学院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学计划表
九、**学院教师教育选修课程一览表
十、**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分布统计表
十一、**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及创新教育项目赋予学分一览表
**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