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离职村干部的待遇问题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5 05:27:39

某县离职村干部的待遇问题调查报告


   XX县现有1949101日以后在村工作过的离职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以及不同时期等同于以上三职的村干部)1152名。由于缺少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机制,这些离职村干部大多生活条件较差,生活待遇没有保障,这一方面为现任村干部踏实干事、廉洁从政带来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给构建和谐新农村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一广大基层干部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XX县在深入调研、广纳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XX县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为解决离职村干部生活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
  XX县的主要做法,一是合理界定享受人员范围。《办法》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规定自1949101日以来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或不同历史时期等同于以上三职的离职村干部,连续在村任职10周年以上,且正常离职年满60周岁现仍健在的均纳入享受补助范围。二是科学核定补助标准。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其离职前连续任职时间划分为10年以上、20年以上和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正职、副职确定补贴标准。102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50元,2130年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60元,任职31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补贴70元;副职按相应年限分别在正职的标准上每月递减10元。最低每人每年补贴480元,最高每人每年补贴840元。三是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本人申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初审、乡镇党委审查、县级集中会审、公示监督、认定批复六个环节进行,申报对象需通过所在乡镇和村申报资格初步认定公示、县级联审后享受对象及标准公示、享受对象确定公示三轮公示,以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科学、严格、公开。四是强化离职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凡享受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如有违犯法律法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对于在发放过程中出现信访问题,经查实不符合发放规定的补助对象,立即予以纠正,力争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建立和完善已离任村干部、年度退职村干部、现职村干部三支队伍档案,使离职村干部补贴发放“有据可依”,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的建立,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村干部的干事热情,探索了新的途径。自XX年初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一是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原来没人愿意干的岗位,现在成了“香饽饽”。今年村“两委会”换届,许多外出务工能人、农村致富能手积极参加班子竞选,村干部后续乏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激发了村级干部队伍活力。由于干得好有动力,干不好有压力,农村工作从过去的“推着干、哄着干”变成了现在的“抢着干、比着干”。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吃下保障机制这个“定心丸”后,一些离职村干部中的老党员还主动承担起了宣传党的政策、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任务,XX年县乡两级涉农集体访批次和人数同比下降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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