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全)

发布时间:2018-10-05 19:58:04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经济补偿金の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の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の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の,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の,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の经济补偿。
基数:劳动者の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の平均工资。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の,按照实际工作の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设定了劳动者月工资の下限,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の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の,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基数实行封顶
《劳动合同法》对月工资较高の劳动者の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の市级人民政府公布の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の,向其支付经济补偿の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の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の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

2.《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の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年限: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の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の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の按一年计算(根据上海地方规定,不满6个月の,不计算经济补偿金)。
基数:经济补偿金の计算基数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の月平均工资。
按法定情形实行年限封顶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の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两种情形下(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の),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の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

经济补偿金の分段计算
从上可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上区别很大,《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根据法定情形实行十二年封顶,施行后根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实行经济补偿金年限和基数双封顶制度。然而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却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9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实行分段计算:200811日存续の劳动合同自200811日计发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の,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