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聘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13 11:52:14

专家聘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规范聘请专家管理流程形成促进所项目质量有效提高的稳定机制增强项目学术交流水平为项目技术质量提供技术保障,现结合所项目管理实际,制定专家聘请管理办法如下:

聘请专家类型

1项目评审涉及所承担的景观类、景观规划及城市规划类项目,根据项目进度需要,结合专家时间确定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交流习惯。

2课题评审涉及所承担的院级、局级、科协、建委等及以上级别的专业课题,在课题成果提交前半个月及以上时间进行评审

3专业校审一是涉及所承担的景观类项目种植、建筑、结构施工图及水电配套专业技术校审;二是涉及规划专业类项目中的规范校审

4专业指导:针对景观类项目施工图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就扩初阶段进行技术指导。

5特殊专业技术提供指所以前未承接过的项目类型,在某段时间内,其项目技术核心非市场流通,聘请特殊专业专家提供核心技术和咨询,但不能进行技术指导(优先考虑特殊专业技术提供与特殊专业指导合二为一)

6特殊专业技术指导针对特殊专业专家提供的核心技术进行项目方案指导及结果校审

7.配套专业临时技术提供:指配套专业因离职缺岗期间,临时联系可信专家对项目提供技术方案。

管理程序

1项目评审每周一所务办公例会,针对项目总体情况,由项目管理部与所总共同确定本周首次对外汇报、方案成果提交及施工图成果提交类的项目中是否需要专家把关或评审,技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需要专家把关或评审,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类型和阶段联系相关专业专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对于每周能固定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按每月5000/人标准结算费用,每次时长2-4小时,对于不固定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每次费用标准:1000-1500/人元

2课题评审每周一项目例会,由课题主持人提出课题评审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课题类型,按照课题评审专家要求提供专家名单及领域专长,并与主持人确定后,联系相关专业专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每次时长2-4小时,每次费用标准:1000/

3专业校审每周一所务办公例会,针对本周项目进展情况,由组长提出专家评审需求,技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需要专家把关、校审,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类型和阶段联系相关专业专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对不固定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每次时长4小时左右,每次费用标准:1500/

4专业指导每周一项目例会,针对本周项目进展情况,由组长提出专家评审需求,所务办公例会研究确定是否需要专家技术把关、校审,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类型和阶段联系相关专业专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对于每周能固定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按每月5000/人标准结算费用,对于不固定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每次时长4小时左右,根据校审、指导内容每次费用标准:1500-2000/

5特殊专业技术提供针对所以前未承接过的项目中核心技术环节,由项目主持人向项目管理部打专家聘请报告,经技委会确定后,人力资源部联系特殊专业专家提供核心技术和咨询,每次时长4小时及以上,费用标准:5000-10000/

6特殊专业技术指导针对特殊专业专家提供的核心技术,由项目主持人向项目管理部打专家聘请报告,经技委会确定后,人力资源部联系特殊专业专家提供项目方案指导及结果校审,负责项目方案通过为止,费用标准:5000/

7.配套专业临时技术提供:每周一所务办公例会,针对本周项目所需配套专业情况,由项目组长提出专业技术需求,由项目主持人向项目管理部打报告,经技委会确定后,人力资源部联系相关专业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根据提供的技术类型和级别及项目大小,研究费用标准(低于咨询公司费用标准);联系配套专业临时指导的,每次费用标准:1000-2000/

费用报审流程

1.项目评审、课题评审:课题主持人与人力资源部确定评审时间后,人力资源部填写《借款单》,课题评审会填写《专家评审费支付表》,履行专家签字、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等环节,然后开具劳务费发票,履行报销手续

2针对项目评审、专业校审等固定费用结算:人力资源部记录专家评审日期,并于月底统计出勤、计算专家费用,技术管理部确认,报财务执行费用签发程序。

3针对项目评审、专业校审、特殊专业技术提供、特殊专业技术指导及配套专业临时技术等临时费用结算:由项目主持人填写《专家服务费申请单》,经所核心组研究确定后,项目管理部与项目主持人履行专家费用支付程序,人力资源部履行所内费用支付程序。

第五章 附则

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因企业发展、市场变化等原因需要修订时,由所务办公会研究决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本规定自2018101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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