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

发布时间:2020-05-28 13:32:10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案件检查就是查办案件,通常称办案。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是体现纪检监察职能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自身职能的客观需要,是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反腐败的三项任务之一。案件检查工作的作用就是要为保证和促进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分为党纪案件检查和政纪案件检查两种。有关案件检查的地位和作用,请同志们在平时学习中认真学习领会。今天我主要和同志们一起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后简称《案件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后简称《行政监察法》),谈谈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程序中需要做好的工作,供同志们在实践中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初步核实。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1、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制定初核方案内容通常包括:

(1)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

(2)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

(3)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

(4)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

(5)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

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关于初核前的案情分析。认真分析案情,做到认识清楚,思路清晰,这是十分重要的。要把被查对象为人品质吃透,是贪色好玩,贪财怕死,还是智商高能,奸诈多辩,包括生活习性,工作作风等方面。另外还要把被查对象周围关系吃透,是傍大款、傍大官、养情妇、广交社会闲人朋友,包括其亲属家属等社会关系。如果案源是群众来信,举报信等所得的,就应设法寻找举报人,若是署名信当然就容易多了,若是匿名信,设法找到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案件调查就是十分重要。通过案情分析,使案情在办案人大脑中形成网络,哪些是纲,哪些是目,先抓哪些,后抓哪些,调查方略就基本形成。所以对案情的分析和细化了解,对案情调查是十分有利的。要选准初查的主要方向,抓主要矛盾。要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抓薄弱环节,迅速获取主要证据。实践证明,任何案件都有薄弱环节。譬如查受贿案件,行贿受贿相比,行贿是薄弱环节,然后再分析行贿人的薄弱环节在何处,从哪里下手更为有利?获取贪污的证据。帐据与当事人相比,帐据是薄弱环节,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无法为自己辩解,那么获取帐据又从哪一些薄弱环节下手呢?你再深入一步来研究,只要是肯动脑筋,方法得当很快就能事半功倍。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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